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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敦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开展了便携式氧气呼吸器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敦煌市内经营医疗器械销售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便携式氧气呼吸器生产标识是否符合规范、购销凭证是否完备、销售单位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等,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责令及时整改到位。
此次检查加强了辖区便携式氧气呼吸器质量安全监管,净化了医疗器械销售环境。下一步,敦煌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形成司法保护与行政监管合力,为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护航。(张 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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