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美丽漳州,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活动,受理属于生态环境部门管辖的来电来信来访有奖举报,时间为期11个月。
活动时间:2023年2月1日—12月31日
受理举报方式:来电、来信和来访
来信收件单位: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来信地址: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与迎湖路交叉口翰苑颐园(园顶路4-11号)
邮编:363000
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
漳州市本级举报电话:0596-2523312
芗城区:0596-2039867
龙文区:0596-2161740
龙海区:0596-6558583
长泰区:0596-8359783
漳浦县:0596-3102143
云霄县:0596-8546170
诏安县:0596-3320369
东山县:0596-5889492
平和县:0596-5219014
南靖县:0596-7828038
华安县:0596-7361926
漳州台商投资区:
0596-6785351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0596-6626009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0596-6851557
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0596-8628483
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0596-3800299
相关注意事项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明确说明举报事项为申请奖励举报,同时必须提供以下信息,才能视为有奖举报有效线索:
(一)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
(二)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
(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污染源信息;
(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业核心秘密材料、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录音、照片、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
来源:漳州生态环境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