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布尔津县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布尔津镇等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动,组织干部集中开展河道垃圾清理工作。
河滩边杂草丛中,大家不怕脏,不怕累,拿垃圾袋、钳子等工具,对河道两旁废弃物、生活垃圾、塑料袋等进行了彻底清理。通过努力,河道两旁变得更干净了。
布尔津县县域内共计55条河流,河流总长1571.4公里,2个湖泊面积共55.06平方公里(白湖9.31平方公里、喀纳斯湖45.75平方公里)。以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设立河(湖)长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今天大家以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母亲河,爱护我们家乡的环境,非常有意义,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自身做起,共建绿色家园。”布尔津镇切克台村干部热河曼·亚森说。
4月以来,布尔津县按照管辖区域划分河段,按照“县级河(湖)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级河(湖)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包干河段的巡河、护河、清河工作共140次,及时清理河道白色垃圾,水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和保护。
布尔津县在河道环境卫生整治中,加大河渠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多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布尔津河段周边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在全县上下掀起清水绿岸热潮。确保实现“河岸无垃圾、河中无废弃漂浮物、无违章构筑物”等,努力让河道岸更绿、水更清、景更美。在持续完善河湖长体系建设的基础上,积极发动全民力量参与到爱河护河的行动中来,引导各族群众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主动治理河道周边环境。
“此次河道垃圾清理工作不仅改善了我县河域卫生状况,还增强了居民环境保洁意识,为共同创造洁净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切实履行河(湖)长制职责,保护水生态环境,维护河流生态体系健康,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布尔津县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刘文强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下一步,布尔津县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把发展建立在生态安全的基础上,开展天然林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水土流失与荒漠化治理修复,强化河长制,推行林长制,建立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实施保护修复,维护生态安全,切实让布尔津县持续走好“青山”亦“金山”的布尔津实践之路。(文图/加尔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