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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日报/淄博晚报/博览新闻
记者 张厚新
“这几天我真的感到很无助,多谢叔叔阿姨们的帮助!”9月23日,14岁的未成年女童陈某,在到达家乡后,对临淄区义工协会护送人员表示感谢。
9月20日,热心群众在临淄区雪宫街道发现了一名14岁未成年女童陈某,并及时报案,雪宫派出所迅速安排人员进行安置。
据了解,陈某已经在临淄城区流浪了四天,钱已经花完,身上已是脏乱不堪。经过信息比对,陈某,14岁,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人员,因贪玩流浪至临淄区。临淄区民政局得知后,为其提供食宿,第一时间通知义工协会人员帮助她购买返乡车票,并一路护送回家。
近几年,临淄区着力打造“爱心先锋 筑梦民生”品牌,高度重视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流浪乞讨救助领导小组职责,积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救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与公安、卫健、镇(街道)等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动配合,强化工作统筹和协调联动,推进多层级救助网络完善。
在极端天气、重要节日等时期,临淄区民政局都要派专人对主要街道进行巡查,重点加强人流密集的车站、繁华商业区、建筑工地、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和城乡接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活动频繁区域的巡查和救助,切实推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引导、劝导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入站且有一定自理能力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必要的药品、矿泉水、食品。对愿意返乡的,为其购买车票或护送其返乡;对不愿返乡的,免费为其提供体检服务,并送往市救助站进行管理和救助;发现街头流浪乞讨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危困人员及时联系120送往医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