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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南都市报收集编辑:江南都市报
江南都市报讯 卢勇、全媒体记者范晶、实习生付文摄影报道:近年来,随着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猪的种群数量急剧增长,野猪具有“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等致害特点,不仅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破坏,甚至还频频出现野猪伤人事件。作为全国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县,修水县不断探索野猪危害防治新模式,实施狩猎有赏、受损有赔等举措,最大程度降低野猪造成的危害。
“通过摸排,发现全县野猪数量约8700头,超出了承载范围。”修水县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股长樊军名介绍,“全县36个乡镇近3年因野猪而受损的田地达1.5万余亩,农作物绝收面积5000余亩,直接经济损失约1500万元。”
为降低野猪造成的危害,该县根据个人申请、乡村推荐、当地派出所审查、县林业局审核发放狩猎证,组建了一支102人的护农护林狩猎队,狩猎队尝试以3至5人组成小组,采用犬捕方式猎捕野猪。
“有的狗嗅觉灵敏,负责搜索野猪,有的体型小、速度快担当围堵任务,有的体力好、韧性强专门负责撕咬野猪。”吴国江说,到目前为止,他捕获了80头野猪,高居猎获榜榜首,得到了近8万元政府奖励。
县林业局工作人员李清水表示,为了鼓励狩猎队队员猎捕野猪,该县拿出了200万元专项资金予以奖励。截至去年12月31日,狩猎队共捕获539头野猪。
猎捕野猪除了猎犬有伤亡的危险,猎人也会遇到险情,为此,修水县为每名狩猎队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同时,为降低野猪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害,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公司修水支公司量身推出了野生动物损害救助保险,保险费用30万元,赔付上限300万元,并与县林业局订立《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保险协议》,全县农作物与全县家禽家畜都纳入该保险范畴,野猪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危害性得到进一步降低。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