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保障妇女权益的有力武器。近年来,利川市检察院积极履职,能动司法,既严厉打击、惩治侵犯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又尽力救助身陷困境中的妇女,为她们送上司法关怀。2022年,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获评“湖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小美(化名)曾是一名办理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正在上班时碰到张甲(化名)前来办理业务,张甲要求小美带路前往卫生间,至厕所门口二人独处时强制猥亵小美。小美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张甲作出行政处罚。然而,张甲被处罚后仍在从事教育工作。
2020年,利川市检察院在专项活动中发现此情况,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进行整改。相关部门采纳了建议,最终,张甲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劝退处理,并被撤销从业资格。
除了打击侵犯妇女权益犯罪,为女性受害人竖起法治安全盾牌,该院的检察官还急群众之所急,“雪中送炭”,帮助困难女性重燃生活希望。
“如果不是有你们的帮助,我们一家还不知道怎么过下去。”一次回访时,牟某对前来的检察官说道。
2021年7月,牟某被患有精神疾病的杨某砍伤。经医生诊断,牟某身上多处骨折、多处神经肌腱断裂,需长期住院治疗。而杨某曾因患精神疾病多次住院,案发后被依法强制医疗。牟某一家本就是低保户,丈夫和儿子均是残疾人,案发后家庭没有经济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
该案被移送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了解情况后,联合该院控告申诉部门上门走访,主动收集救助材料,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联合上级检察机关共同帮助牟某走出困境。
维护妇女权益,检察机关一直在行动。自2022年最高检部署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共救助困难妇女9人,救助金额15万。该院还与市妇联就加强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达成协作,在救助重点、线索移送、综合救助、定期会商等方面形成工作机制,努力实现“1+1>2”的救助效果。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第七十七条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公益诉讼。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履职,加大办案力度,就法定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情形加强精准监督,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者:牟丹、周华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