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网讯(记者 任春香报道)3月1日起,我区正式执行新版“双通道”药品名单,名单内药品总数量新增达到179个,参保患者备案后可在定点医院或凭处方在“双通道”药店购买。
“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即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国家谈判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购买时,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傅勇忠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双通道”用药管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兵团医疗保障局动态调整“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
调整后的“双通道”管理药品名单内药品总数量179个,包括71个恶性肿瘤类药品、83个特殊疾病用药以及25个常规目录乙类特殊、罕见病高值药品。
“调整本着报销待遇不变、方便患者、简化肿瘤患者的备案流程的原则。调整前恶性肿瘤类药品中有75个,这其中有18个谈判药品已被调出协议期内,调整后,除57个原目录产品在协议期外,又新增13个新谈判准入药品和1个竞价准入药品,共计71个药品品种,而对于18个调出的谈判药品,参保患者可使用恶性肿瘤门诊慢特病结算。”傅勇忠说。
各统筹地区不得调整药品名单、支付范围和限定支付条件。如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水平无法满足个别药品认定标准,无法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可根据实际调整认定标准和所需证明材料。对异地就医参保患者在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需要备案的,认同就医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具的国家谈判或特药药品“双通道”备案表格或材料。
傅勇忠介绍,目前,全区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药店已达123家,患者可凭外配处方购买。各统筹地区还将继续加强“双通道”药店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团场连队、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双通道”药店的覆盖率,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特药“双通道”药店,做好国家谈判药、特殊疾病用药落地工作,确保参保患者能够按时享受特殊药品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