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风采】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拆掉的是心墙,拉近的是与群众的距离
执法办案结案率97.09%,同比上升2.25个百分点;司法为民质效评估得分连续16个月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公正司法小额程序适用率为23.01%,全市法院排名第1位……2022年这份成绩单的背后,是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不懈努力。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命名“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的决定》,兖州法院榜上有名。该院党组书记王灿表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不仅仅是一个名号,更像警钟似地提醒全院干警牢记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真正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行民盼,以观念之变回应民之所盼
“理念是行为的先导,要想真正回应好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就必须从转变司法理念上破题,真正做到一切工作都是为了群众。就让我们从拆除这24步台阶开始吧。”2020年3月,在兖州法院升级改造之前的诉讼服务中心台阶前,新当选为院长的王灿对班子成员语重心长地说道。
兖州法院目前的办公场所于2012年投入使用,整体分为主楼和副楼两大区域。其中,副楼主要用于群众接待、立案服务和案件庭审等工作。由于工程设计的原因,承担立案接待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在场所较为宽阔的副楼二楼,来院群众办业务须登上24级台阶。为了破解这个困扰来院群众的现实难题,2020年3月,兖州法院正式对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拆除楼梯台阶、压缩餐厅面积、将立审执工作人员集中办公多项举措,有效整合了立案、保全、鉴定等职能,成功实现了诉讼事务“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2022年,该院网上立案6100余件,接听处理12368热线3415次,程序性文书电子送达率及裁判文书电子送达率均位居全省法院前20位,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得分全年并列全国法院第1位,获评“全省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先进集体”。
闻民声,打通司法服务“最先一公里”
“您好,我有一笔借款在外边要不回来,想到法院起诉,但我老伴行动不便需要专人照顾,我脱不开身,该怎么办?”2022年3月,兖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2368热线接到群众侯某的来电。工作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后当即回复:“针对您这样的特殊情况,我们推出了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3月24日下午,兖州法院诉讼服务志愿者来到侯某家中,详细地向她讲解诉讼程序规定、诉讼中的有关注意事项、诉讼流程,耐心指导她填写立案材料,并嘱咐其老伴注意身体。
近年来,兖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出“优化提升诉讼服务三项工程”,即订单式服务、标准化服务和双语服务。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属于订单式服务的范畴,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立案服务需求,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先一公里”,将司法人文关怀融入服务全流程、各环节,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维民权,“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题
“你好,我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法院冻结了,我因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买高铁票去外地做生意,想问问这是怎么回事?”兖州法院执行局郭树清法官接到当事人打来的电话。
后经查证,该当事人因未按期履行判决义务,被列为执行案件程序被执行人。承办法官向其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履行义务后,被执行人被冻结的微信账户和限高措施也于当日解除,顺利前往外地。
近年来,兖州法院始终坚持“刚柔并济”的方针,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一方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强化执行威慑,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另一方面,深入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实施“预处罚”“预拘留”“信用修复”等工作机制,在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对被执行人影响最小的执行措施。
解民忧,强化诉源治理提质效
雷锋,为人民服务的典型,曾感动了一代中国人,这个熟悉的名字在我们心中闪烁着不灭的光辉,至今仍然是中国人和世界善良的人们的榜样。中国为产生这样一个人物而骄傲。2022年9月30日上午,漕河镇前曹庄村的会议室内,大安法庭干警在向村民进行普法宣传的同时,针对大家提出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以及劳务用工等问题进行解答。庭长孟令涛结合多年的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逐一进行了答疑。为了方便解决村民的法律问题,大安法庭在镇街各设立一处“一站式多远解纷服务中心”,主动融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建设,确保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无诉村居”建设。
“悬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不用开庭就能解决问题,非常感谢新兖法庭的法官。”诉前调解申请人胡某说道。2022年5月27日下午,孟某驾驶机动三轮车载着胡某,行驶途中车辆失控撞向墙壁,致使胡某摔下车受伤。孟某主动垫付了胡某的各项医疗费,但在后续赔偿问题上,胡某和孟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胡某便向法院提出了诉前调解申请。新兖法庭刘绪龙法官了解案情后,得知双方当事人均有意愿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便耐心细致地进行了释法明理。申请人胡某在调解现场当即拿到了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并获得被申请人孟某先期履行的赔偿款20000元。
这些都是兖州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缩影。近年来,兖州法院依托4处诉源治理法官工作室和4处无讼村居纠纷调解室,每年在诉前化解纠纷2000余件,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实质化解。加强诉调对接,积极指导纠纷调解,及时跟进司法确认,切实发挥7家调解组织和45名特邀调解员的工作实效,实现了调解结果当场固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周凌峰)
责编: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