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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司法部收集编辑:司法部
近日,江苏省人社厅、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工信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等9部门联合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
江苏省司法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非诉服务体系、防范重点领域风险,协同省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及时将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用工企业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
强化争议预防指导
积极发挥调解建议书作用,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作用,与人社等部门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鼓励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开展劳动关系事务托管服务。
推动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建设
积极应对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变化,鼓励支持各地改革创新,探索建立贴近实际、灵活多样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新模式。支持各地采取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等形式,办理争议案件,参与联动化解。
推进各类新业态调解组织特色发展
推动劳动争议易发的建筑业、服务业、产业园区等领域建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聚焦新业态领域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络主播等互联网平台经济就业群体,加快建设新业态调解组织,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提升调解规范化水平
司法行政部门将同人社、工会等部门一道,落实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制度,指导各类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办理、告知引导、回访反馈、档案管理、统计报告等制度,提升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文章来源丨江苏司法行政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