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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23日,距离香港回归还有一年多的时间。
下午六点,一辆黑色的高级房车,悄悄从港岛中环的办公大楼驶出,开向寿臣山道的寓所。
在行驶到深水湾道80号偏僻路段时,突然出现了不明车辆超车,房车被强行逼停。
随后出现几辆车前后夹击,将其彻底围住▼
电影截图
车上跳下来七名手持携AK47、微型冲锋枪、手雷等武器的歹徒。
他们猛拍车门,对房车连开两枪。
司机被迫打开车门,后座的青年人被绑匪拖出车外,胁迫离开。
随后,绑匪将青年藏在了位于香港新界北区粉岭的鹤薮村,囚禁在一个废弃的养鸡场▼
绑匪甚至脱光了他的衣服,只留了一条底裤以防逃跑▼
电影截图
这一著名桥段,至少在9部影视作品中被还原过。
被劫持的青年名为李泽钜。
他是香港首富李嘉诚的长子,长江集团的继承人。
他的赎金,是10.38亿现金▼
对于这起赎金高昂的绑架案,李嘉诚家族都出奇一致的缄口不言。
直到张子强被内地警方拘捕后,公众才无比震惊:原来还有这么一起“惊天大案”▼
香港有四大豪门家族:李嘉诚、郑裕彤、李兆基、郭得胜。
在上世纪,他们是能够左右半个香港经济的四大家族企业创始人▼
其中首富李嘉诚之子李泽钜、第二首富郭炳湘,都被张子强绑架过▼
郭炳湘被绑架后,态度很刚的拒不合作。
郭的两个弟弟则是各怀鬼胎,并未积极营救,还试图将20亿赎金讨价还价为400万▼
张子强团伙气的不行,于是将郭炳湘关在一个木头箱子里六天六夜,吃喝排泄全都在里面,只留了一个出气孔▼
最后是郭的妻子李天颖勉强凑齐了6亿赎金救了丈夫▼
在此之前,郭的兄弟甚至放话说:
“即使郭炳湘出事,新鸿基地产公司依然稳健,不会影响其在大陆的投资业务。”
这起绑架案引发了郭炳湘家族兄弟阋墙的内斗,让郭炳湘患上了抑郁症,终生郁郁不得志,甚至沦为豪门弃子▼
后来,胃口越来越大的张子强,曾试图绑架香港政府的二号人物陈方安生。
还向澳门赌王何鸿燊的房子扔过燃烧弹,均未果▼
张子强很会掌握犯案的时机。
1、李泽钜绑架案,发生在九七年前夕,恰好是英政府政权移交,管理松懈的时候。
2、郭炳湘绑架案,发生在亚洲爆发前所未有的金融危机之时,香港政府正在艰难对抗索罗斯摧毁港元的金融战争▼
两大豪门出于某种微妙的自保心态,均未报警。
考虑到李、郭两家的心理阴影,王晶在《追龙2》中对李、郭两家的案子只在片头一笔带过,着重描写了贺先生(何鸿燊)的故事▼
有意思的是,在现实中何鸿燊确实有一个差点成为“五太太”的贴身私人看护——郑咏诗▼
饰演贺先生的演员与赌王年轻时的面貌也颇有相似之处▼
王胖子的胆儿是真挺肥的。
在整理张子强资料的时候,我一直有个疑问:
——他犯了这么多案子,为什么不用坐牢?
1996-1997年,张子强策划的两起豪门绑架“惊天大案”,总金额高达16亿。
他个人入账超过8亿,涉案金额直接冲进了吉尼斯纪录▼
《追龙2》截图
在此之前,他还抢劫了启德机场装甲运钞车,涉案金额是1亿6000万港元。
据香港警方的调查,“大富豪”犯罪集团通过购买产业已经清洗了超过5亿港币的赃款。
他在香港有四处以上的贵重物业与别墅。
仅九龙塘的一幢别墅,就价值4000万元,在内地也有近千万元的固定资产▼
很多人讲述张子强的故事,会强调他的“凶悍”和“富有”。
实际上,他压箱底的保命本事,其实是“钻法律的空子”。
他在香港横行了七年,大剌剌的用赃款在澳门赌场挥霍,一夜输掉2000万,第二天输掉4000万。
他身负一堆大案要案,却在法庭上进退自如,以无罪之身大摇大摆的走出法院。
——为什么?
张子强没怎么念过书,12岁开始就是警察局的常客。
但是,他特别深入的研究了香港实行的「海洋法系」,即「英美法系」
香港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回归之后,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它的法律体系还是延续了原来的「英美法系」▼
图源:王瑞恩
「英美法系」的特点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
简单说:宁可错放十个人,不能冤枉一个人。
中国实行的「大陆法系」是以法典为主要依据,而「英美法系」则是侧重判例,它承认在“法典”之外的判例作为法律渊源▼
在我国,法院判例的效力不会大于司法解释。
但是在「英美法系」之下,法官判案时可以更加灵活,不但能解释法律,而且能够创造法律。
同时,还要严格贯彻“程序正义”的老传统。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
——香港法庭非常容易受制于舆论压力与讼棍▼
张子强在犯罪过程中擅长隐藏自己的踪迹,极少留下证据。
又利用英美法系的法律弊端,以此作为护身符。
他利用巨额钱财网罗了著名的律师团队,在香港黑道、警局、法院、甚至媒体建立起了自己的人际圈子。
一边研究法律漏洞,一边利用舆论攻势,最大化的让香港司法体系的弊病为己所用。
——这才是隐藏在“世纪悍匪”光环下的真面目▼
香港司法界对张子强这个人简直是恨得牙根痒痒。
不仅因为他是作案累累的“悍匪”,更因为一起让香港法律体系蒙受“奇耻大辱”的案件▼
十八年前,香港,启德机场。
三名三十岁左右的华裔男子,持枪抢劫了一家保安公司的运钞车,劫走累计价值1.7亿港币的现钞。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没有伤人,唯一的漏洞是抢劫过程中,押运员面罩掉落,不慎看到了张子强的脸。
张子强作为悍匪极尽嚣张跋扈,他作案从不戴面罩,生平唯一一次套上面罩就是枪决时▼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罪犯对运钞车出现的时间把握十分准确,极像提前知晓消息一样。
而张子强的妻子罗艳芳恰好在这家保安公司任职,并在案发不久后向银行一次性存入了四十多万港币——正是此次被劫的现钞。
证据确凿,张子强被逮捕入狱,判了18年,罪恶受到应有的惩罚,一切本该尘埃落定▼
结果,令人大跌眼镜的反转出现了。
被监禁了三年后,张子强在监狱内提出上诉。
他的妻子罗艳芳,则在监狱外开启舆论攻势:
1、召开新闻发布会,宣称张子强无罪。
据说在发布会上,罗艳芳撩开长裙,向记者展示大腿上部的刀疤,声称是香港警方所为。
2、花重金聘请香港最好的律师团。
律师以押运员的辨认过程有疑点、几十万现钞并不能证明劫案、以及张子强被严刑拷打的理由,要求翻案▼
1995年6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张子强行劫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他还反咬一口告了香港警局,获得了800万港币的赔偿款。
香港纳税人的钱,就这么进了大劫匪的腰包。
被释放之后,张子强以胜利的手势在法院门口拍下了这张照片▼
观众问号脸:这也能行???
别说,这还真行。
这就是大律师们在「英美法系」中屡试不爽的招数——毒树之果理论。
这是啥意思呢?
“毒树之果”,指的是通过非法手段(毒树)取得的证据(毒果)▼
这类证据在审理的过程中将不被法庭采纳,即使它足以扭转裁判结果,亦然。
这个原则诞生于二十世纪60年代的美国,恰好是民权运动兴起之时。
原则建立的初心是为了防止办案人员刑讯逼供。
但是这种对于程序正义的严格要求,也成为了日后律师为嫌疑人作无罪辩护的关键思路。
比如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周立波枪毒案,胜诉的背后都有毒树之果的影子▼
当然,最后张子强还是在内地伏法了▼
他在大陆购买了800公斤炸药试图运回香港,在1998年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拘捕▼
一道大桥,从香港到内地,从生到死,从英美法系到大陆法系,与影片《追龙2》中还原的一样。
在审讯期间,他的妻子再次发起舆论攻势。
试图以“张子强是香港人,犯罪活动主要在香港”为理由要求香港政府引渡他回港。
一旦回到香港,等待他的很有可能只有几年牢狱,甚至是无罪释放。
香港政府:呵呵。
影片《追龙2》拍摄前,王晶团队采访了张子强已经出狱的同伙,据说是获得了不少一手信息。
电影里基本还原了张子强最著名的三起绑架案,虽然大幅度增加了警察的戏份,又强行填补感情线,导致剧情整段垮掉。
但是,梁家辉对于“世纪悍匪”的张狂跋扈,诠释的还是比前几部作品都要好。
参考资料:
汪海燕. 论美国毒树之果原则——兼论对我国刑事证据立法的启示《 比较法研究 》 2002
余世存:《家世》,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8年版
霍英东、冷夏:《时局的生意:霍英东自述》,凤凰出版社,2013年版
戴老板:《悍匪与巨富》
毕亚军:《悲情郭炳湘:豪门恩怨与家族命运》
篇幅所限,对于张子强案件的很多细节没有一一描述,你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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