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艺人擅闯女子卧室,被害人未锁门,不应成为被质疑的理由

德云社前艺人陈某因酒后脱光衣服擅闯女子卧室,被北京朝阳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虽然仍在侦办阶段,但其面临刑事处罚的结果基本板上钉钉。

这起由陈某一手谋划、实施的案件,因其德云社艺人身份而备受关注。清晰的案情、扎实的证据,原本不应该有质疑和洗白的可能性,但有的人总试图在墙上抠出一道缝来,通过评价被害人的行为来对案件进行质疑。更有甚者脑洞大开,毫无根据的侮辱被害人,这是典型的被害人有罪论!

从目前掌握的消息看,被害人有几个行为被别有用心的人拿出来说事,比如与两个男生合租、没有反锁卧室门、睡觉只穿内裤等,并以此为依据对被害人进行人身攻击,污言秽语,非常过分!

女孩与谁合租、睡觉是否锁门、在家里穿什么衣服都是她的自由,不要说她仅仅是没有反锁房门,即便是门窗大敞,也绝不能成为陈某随意闯入的借口和理由。

受害者有罪论总是有一套逻辑,认为只有做错事才会受到“惩罚”,女孩子之所以被侵害,是因为自己“犯错”。这种将违法犯罪归结于被害人“犯错”的理论,恰恰是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放纵,试图用转移视线的方式给犯罪行为开脱,甚至认为犯罪行为正当。但凡一个遵纪守法的人,都不会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触碰法律底线。只要想犯罪,便会有千万种理由。

当然,女性在性犯罪面前是天然的弱者,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己不受侵犯,也是一门人生的必修课。我们相信别人,并不意味着不应该保护自己,毕竟,自己才是自己最有力的保护者!

德云社艺人擅闯女子卧室,被害人未锁门,不应成为被质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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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云社艺人擅闯女子卧室,被害人未锁门,不应成为被质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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