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刷到过叫做ESO的组合的短视频吗
他们的成员有鹿哈,易烊干洗,黄子诚,王二博等等,这个名字,跟知名明星的名字要不是读音近似,要不是字近似,他们的模仿剥去了很多的流量
那他们这种恶搞属于侵权吗
在大众都知晓的情况下进行恶搞是不够成侵权的,但是要是涉及到商业活动是会构成侵权的,而且不能演唱明星的歌曲,否则也是会构成侵权的
虽然只是恶搞,但是鹿哈和易烊干洗已经被注册称商标了,国际分类是建筑修理,布料床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