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怒撕”冯小刚事件中,曝光的“阴阳合同”中4天6000万的高片酬让人瞠目结舌。
明面上的是按2万元一集的收入交税的“阳”合同;暗地里还有一份是私下协议的真实薪酬合同,20万元一集,十倍之差。在影视圈内,这样的“阴阳合同”早已成为公开的潜规则。
除了这样的潜规则,影视圈还流行另一种玩法一一对赌协议。
简单来说就是投资方给明星定的“业绩”。投资人出钱,被投资人(明星或经纪公司)做出承诺:我这部戏给你赚多少钱,如果超出了,利润按合同划分;如果不够,被投资人就要自掏腰包补偿一定数额。
比如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当初签的协议是保证电影票房5亿,现在我们知道,最后并没有达到这个数,所以冯小刚是赔钱的。
据说上映之初冯小刚和王思聪互撕,目的是为了给电影攒热度,为了冲票房业绩而作秀。这传言不知真假。
比如Angelababy也是签过“对赌协议”的,为了完成自己的“业绩”,演了片酬8千万的《抠图不自赏》。
还有冯绍峰,《幻城》、《那片星空那片海》这样辣眼睛的剧都是用来“凑业绩”的,一部不够还有续集,古代不够现代再凑。
沉迷于“对赌协议”不能自拔的,还有杨幂。前几天引起粉丝不满的新剧《巨匠》,就是“对赌”之一。
官宣的男女主是霍建华和杨幂。粉丝抱怨杨幂的“二番”地位,因为以杨幂目前在娱乐圈的热度和影响,应该是大女主。
除了搞不好要赔钱之外,“对赌协议”对明星的另一大伤害是:
为了完成“业绩”,明星需要接一些烂剧来快速“圈钱”,所以他们不挑剧本,也没时间揣摩演技,一心想着捞快钱的心态,消耗的却是自己的口碑和路人缘。 张国立曾后悔“对赌协议”:
比如baby在《孤芳不自赏》之前,演技问题并没有被全网嘲。
冯绍峰为了追求高回报,戏内辣眼睛,戏外恋情通稿满天飞,倪妮、林允、赵丽颖,能炒的都炒。之前攒起来的那点人气如今败的差不多了。
最可惜的是杨幂。演技被质疑、婚姻被质疑、人品被质疑,杨幂的“红”,实实在在属于“黑红”。
虽然这几年拍了《古剑奇谭》、《三生三世》等热剧,而且时尚资源、大牌代言也是拿到手软,还得了个“带货女王”的头衔。
但从前景与实力,还有娱乐市场大环境来看,并不乐观。1986年出生的杨幂今年已经32岁,
周迅、章子怡在32岁已经是影后了,春夏、周冬雨这样的90后也早就是影后了,
更有一大批95后、00后对娱乐圈虎视眈眈。
而杨幂还在诸如《谈判官》这样的烂剧中徘徊。
娱乐圈水太深,但要想走的远,还是多出好作品、爱惜口碑吧,千万不要被一时利益冲昏头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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