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车祸不救「怕被告」 小祯傻眼:怎么能

林志颖出严重车祸,意外引发是否要救人的法律舌战,小祯就表示不可能见死不救。(图/翻摄自林志颖、小桢脸书)

图文/CTWANT

艺人林志颖发生严重自撞车祸,当时热心民众冲上前在火烧车前救人,但若伤者已重伤随便移动救人恐造成更严重伤害,常上节目的眼科医师黄宥嘉就认为,法律把社会变得冷漠,若有事恐被告死。但主持人小祯(胡盈祯)不这么认为,她更一句话把台湾人的心声都说出,认为人不可能见死不救。

目睹车祸不救「怕被告」 小祯傻眼:怎么能

黄宥嘉(左)认为若救人当下出状况,恐造成更严重后果,但小祯(右)认为若因救人被告也只能认了。(图/翻摄自黄宥嘉、小祯脸书)

眼科医师黄宥嘉认为,「其实如果一般人,不确定颈椎有没有受伤而移动病人,有事绝对被告死。全部教科书都写不宜在不知道状况的条件下移动病人。如果写可以移动病人,换教科书作者被告死。今天是因为车子后来爆炸了,不然颈椎脱位算谁的?」。但这样的言论引发热议,不少人因此询问是否遇到这样的状况就不要救人。

而主持人小祯则在相关讨论文章下方留言,认为「这肯定是要救的啊!怎能见死不救?就算真的后续被告也只能认了,就算没被告死,也会被良心的谴责压死吧!」,一句话透露台湾人心声,一定会救人不可能见死不救。

律师吕秋远也在社群网站上发表对林志颖车祸的看法,举出法律案例若在路上看到有人倒下,「法律不反对也不鼓励这样的事情。刑法上遗弃罪的规定,都是有义务的人才要遵守的。如果路人突然路倒,我们可以考虑报警,但并没有过去帮忙的义务,而且这么做确实可能会有问题。当下,他可能不适合移动,但因为我们移动他的身体,所以导致他的状况变差。」,他也认为「法律本身没有错,因为原本救人就要衡量自己的能力,不要把不是属于自己的责任揽上身。如果决定要承担责任,那么就会要承担相对应的代价。只是当下的时候,没人会考虑到代价,只会想到救人而已。所以,以后看到有人陷入危险,该不该救,请不要去思考法律问题,因为想完以后,你肯定会掉头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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