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8月16日,北京交警通报:针对网传“马某某交通违法”的情况,经调查,8月9日18时许,马某某驾车行经朝阳区酒仙桥驼房营南路时,存在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已对其相关违法行为依法合并罚款300元,驾驶证记3分。16日上午,演员马思纯致歉,表示“会谨记今日自己的行为,进行深刻反思,日后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北京日报)
鉴于“驾车逆行”客观存在的危害性,加之马思纯的名人效应推波助澜,此事激起轩然大波也就不难理解。从网络流出的抓拍视频看,马思纯除了逆向行驶,还随手向车窗外乱丢垃圾,其姿态可谓相当难看。
本案本身并不复杂,基于过罚相当原则,主管部门已对其依法扣分和罚款。就行政处罚维度而言,该案已办结。但在网络舆论层面,显然“树欲静而风不止”,演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一言一行随时被置于聚光灯下,甚至被围观者拿放大镜详究。而当传统娱乐工业遇上“流量时代”,不同偶像的饭圈彼此拉踩、攻伐成为常态,更每每把“当事人”投诸于巨大风波内,余波不断。
理论上说,法律一视同仁,天然是同案同罚,这意味着不同主体对于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所承担后果理应一样。但诚如我们所见,诸如明星艺人等,为其违法行为所付代价无疑更大。丑闻有损形象,继而造成粉丝流失、商业减值,这是一目了然的逻辑。通常意义上,马思纯等传统娱乐明星,相较于新生代网红,受到的经纪公司、商业合同的约束管理更严,这使其趋向于谨言慎行。可一着不慎,还是意外“翻车”了。
梳理过往案例,明星驾车“出事”者不在少数,诸如“交通违法”“车祸事故”种种。究其原因,固然于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开车习惯不良有关,还有同样不能忽略的一点,即私家车对明星本就是个特殊存在,其貌似是“私人空间”,但置于城市道路上,又在一定程度上变成公共场合。艺人习惯在车内“放下防御”“卸下伪装”“做真实的自己”,而当其开车窗扔垃圾的瞬间,一切就可能被“随手拍”曝光于全网。
在自己的车里可以随意,但开车绝不能随便。一旦开车上路,在明星艺人的身份外,交通参与者的守法义务,始终更优先、更应被时刻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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