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嫖娼被行拘的李易峰,被官方的实锤给捶“死”了。
要说行动最快的,不是他的粉丝,也不是他的公司,而是他代言的各大品牌。
代言合作时你侬我侬,品牌恨不得把明星人设捧成完美无瑕、溜光水滑,就像爱情里卑微的舔狗。
但,出事以后,翻脸比翻书还快,分手比你前女友还绝情。
——就算加班,也得当天跟李易峰割席断袍、划清界限。
9月11日当天晚上,Prada、真果粒、京都念慈庵、舒适达、HONMA高尔夫、沛纳海、六福珠宝、人头马、鸭鸭羽绒服、王力安防等品牌发布声明,终止与李易峰的一切合作关系,即日起!right now!
不得不夸Prada在这方面经验老到,从郑爽到李易峰,代言人出事必须时刻准备好。
上文说过,娱乐圈有几支名队伍:第一支“吸毒队”,有房祖名、张默、李代沫……,第二支“出轨队”,有王力宏、李晓璐、文章……,第三支“嫖娼队”,有吴亦凡、黄海波、李云迪、李易峰……。
其实,还有第四支——“逃税队”,有范冰冰、郑爽、薇娅……。
出瓜率这么高,怪不了品牌选人眼光不好,在娱乐圈这个名利场选人实在是 火烧岭上捡田螺——难找。
这么难找,为什么还请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确实能提高销售量,经济学解释为“租值理论”,说人话就是“好马配好鞍”。
名人(明星)的出现所达成的引人注意、强化事物、扩大影响的效应,或人们模仿名人的心理现象,叫做名人(明星)效应。
在《韩非子》中,记载着一个故事:
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非常喜欢穿紫色王袍,老百姓都想体验一把当大王的感觉,纷纷效仿他穿紫色衣服,弄得紫布紫绢价格大涨。
齐桓公就问管仲意见,管仲说:“您若想阻止这种风气,只要自己不穿紫色王袍,再跟别人说您讨厌紫色即可。”
齐桓公照做,没过多久,老百姓都不穿紫色衣服了。
要说这个效应发挥到匪夷所思的,还得是肖战的粉丝:
不管贵不贵,不管好不好,也别管我需不需要,肖战代言我贷款,铁粉买到他断货。
真力时官宣肖战为代言人后,肖战粉丝纷纷购物晒单,网友感慨肖战粉丝“买一咬三、十三岁少女”的谎言,在一沓沓五万+的顶奢晒单面前不堪一击。
这种效应本质是意义迁移:这个明星人设超棒,他代言的品牌肯定也超棒。
传统意义上理解就是,品牌形象和明星形象深度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时过境迁,不论这套理论能不能站住脚,起码隔壁连“克”18个品牌的成龙大哥第一个不服。
小霸王学习机、爱国VCD,要说这些是被时代碾压,霸王防脱发深陷“致病风波”等等,成龙大哥该怎么推脱?
更不用说“老戏骨”张凯丽代言的足力健翻车……
我们既不能说明星好,品牌就好,也不能说品牌好,明星就好。
代言风险那是相当的大,代言的品牌倒闭也就罢了,碰上坑蒙拐骗的,明星见了钱也不会去分辨代言的好坏:
马伊琍代言的茶艺兰奶茶涉嫌诈骗7亿元,周杰伦代言了的闪亮滴眼液涉嫌假药,葛优代言的亿霖木业涉嫌传销……
有明星翻车,也有品牌翻车,翻车了怎么办,老司机换辆车继续开。
但是,有个行业那是集体翻车,一个完卵也没有。
经历过P2P暴雷的人深有感触,鑫琦资产、e租宝、中晋资产、紫马财行、理想宝、团贷网、网利宝、有利网、爱投资、爱钱进等多个P2P平台暴雷,涉及黄晓明、郎朗、赵雅芝、唐嫣、王宝强、唐国强、张铁林、汪涵、杜海涛、杨迪等众多为P2P产品“代言”的明星。
这个真的是谁代言都不好使,哪个品牌也不好使。
范冰冰曾经为恒大冰泉代言,赶上了地产暴雷和自己偷税,也是一地鸡毛。
巧合的是,成龙也是恒大冰泉代言人,真不愧撒贝宁称成龙为——代言杀手。
作为一代小品王,赵本山代言的广告也不在少数。
如果你还记得那句“谁用谁知道”,那么肯定忘不了他代言过的“蚁力神。
这款产品宣称从蚂蚁提取了营养素,但实际上却是添加了万艾可(伟哥)的成分。
景甜代言的产品更是离大谱,该产品宣称“可以阻止糖分和油脂不被身体吸收,保持好身材就像吃糖一样简单”!
你以为景甜真靠这个保持身材么?
转身该公司就被市场监管局查处: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景甜也没逃过处罚,不光没收了代言收入257.9万,更是罚款464.2万!
但是,随着明星人设塌方事件越来越多,很多品牌也学会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不在一个明星身上吊死。
一个明星能出问题,我搞一群明星代言:prada在中国的代言人就有春夏、李易峰、蔡徐坤三位。
一些大牌代言人还搞出很多级别,集团军作战,:
全球代言人,亚太区代言人,大中华区代言人,中国区代言人;全线代言,系列代言,单品代言;品牌大使,系列或单品大使,品牌挚友……
LV品牌代言人:刘亦菲、周冬雨
LV品牌大使:朱一龙、迪丽热巴、钟楚曦、刘浩存、龚俊、金晨、时代少年团
LV品牌挚友:欧阳娜娜、周也
2021年吴亦凡爆瓜,LV迅速划清界限,2021年LV集团销售总额642亿欧元,较2020年增长44%!
区区一个吴亦凡,不能说对LV毫无影响,顶多也就是九牛一毛。
更何况,针对艺人嫖娼等违法行为,代言合同早就写好了违约条款:你违反,我不光能解除合同,你还得赔偿我品牌损失!
2021年末,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停业,未兑付余额8000多亿一年减少了3000多亿。
“P2P平台出事,代言人该不该担责?”“明星拿了广告费,拍拍屁股就走人?”
根据《广告法》第62条规定: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或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曾代言P2P的明星们,要为自己的代言尽责。
作为普通人,你到底为明星代言买单前,最好问自己几个问题:
1. 你买的是产品还是支持明星?
明星就是靠影响力赚钱的职业,企业请明星,最终羊毛出在羊身上,还是要消费者买单。你是买产品就冲着产品去,你是支持明星就别怪产品不好。
2. 产品口碑听谁的?
请明星就是看中粉丝经济,如果你不是粉丝,你宁可自己去试也不要相信明星推荐。你买的那个低端品牌,明星真的会用么?试想好产品用得着靠明星,百姓的口碑不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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