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嫖娼的错到底在哪里?

这两天引爆全网的无疑是李易峰

一个顶级明星的突然倒下,确实让人惊讶。

而今,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样有两个大疑问。

第一个:

一个顶级明星,怎么会去那种地方?

这个让好多人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个:

为什么去嫖个娼,就身败名裂?

这个问题好像早就有了答案,但很多人都没想对。

今天,我来给大家解锁,或者说我觉得的答案。

如果我们喝水之余,能对这个社会有更深层的了解,这水也算没白喝。

我们先来说第一个问题:

他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

大家都知道,这几年,多位男星因嫖娼毁掉星途。

黄什么、李什么、……。

而我们看看国外,被爆过此类丑闻的男星更是数不胜数:

其中就有日本的、英国的、还有加拿大流行乐歌手贾斯汀·比伯……

还有我们熟悉的的《泰坦尼克号》男主莱昂纳多,也被爆过此类事件。

警方在搜查时还发现,他和妓女的照片。


我们都知道,谁也不愿意把自己嫖娼的事让别人知道,更何况是星。

所以他们平时肯定是非常谨慎、做事非常小心的。

尽管非常小心,也有运气差的被警方抓到。

这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像这样的事情,还是非常普遍。

“存在即合理”

那么如果一件事普遍存在的,可能就是正常不过的人性了。

以就是说,“男人,男明星嫖娼”,可能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

我们先来看看人都有哪些需求

1.最底层:生理需求

食物、水、空气、休息的需要,性欲表达的需要,消除紧张的需要。

2.倒二层:安全需要

安全、舒适、宁静、不害怕的需要。

3.倒三层:归属和爱的需要

融入他人中间的需要,与他人建立关系的需要,爱与被爱的需要。

4.倒四层:尊重的需要

自信的需要,价值和能力感的需要,自尊和受别人尊重的需要。

5.最高层:自我实现的需要

发挥潜力的需要,拥有意义深远的目标的需要。

这看似让人疑惑。

假如我们把具体疑惑都列出来,挨个个分析,就不难发现:

就是很合人性的,合常理的。

我们先来换位思考,来站在他们的角度考虑一下:

(看到这里请你暂时忽略不尊重女性的问题)

他们为什么找个女朋友?

——首先演艺公司,不同意艺人谈恋爱。

这是次要因素。

主要的是,他们还不满足于只有一个女朋友。

哪怕他女朋友是非常漂亮的。

但那也止不住他们去外面。

有很多男人对性的心态,就像小孩对玩具一样:

就算自己有了世界上最漂亮的,也想玩玩没玩过的。

有的男人还好,即便心里有点不安分,但现实里没有机会,诱惑也不怎么大,也就想想而已了。

但像那些有钱人就不一样了。

他们非常有能力,可以拥有很多,身边又莺莺燕燕缠绕。

你非让他老老实实安守一人,这确实不是一般人能够控制的。

此前王什么宏出事时,我跟朋友聊天就说:

“有钱、专业、好看,”这三样东西,我们最多可以得两样。

当然我说的不一定是对的,可是现在李易峰又再一次验证了。

别指望一个女人,就能满足男明星,很难的。

对了如果你是女人,你也想想你自己吧?都贪心的对吧?

那么第二个选择来了:

男明星会有很多追随者,仰慕者呀,多少人做梦都想想靠近他们的。

他们为什么不挑那些追随者呢?,何必要去嫖?

我们一想就知道了,不现实。

那些仰慕者对你情深义重,没见过面都能为你赴汤蹈火。

可是如果上了床,那还了得。

你这边想一睡了之,别人却无法自拔了。

想想,你得怎么处理?

得花时间吧?

得花精力吧?

而明星最缺的就是时间跟精力,所有他们都不会去招惹粉丝。

粉丝不行,女友不够、怎么解决生理需求呢?那就只有跟陌生人了。

而陌生人又分两种,妓女和炮友。

炮友不犯法,但符合男明星需求的实在太难找,也容易事后被爆料,留下后患,还会被不发分子利用,勒索。

然而如果是高级妓女这些问题就不存在了。

那些女孩的圈子和明星圈子相通,所谓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服务嘛。

那些女孩有服务精神,又有技巧,她们给到女友给不到的。

她们也知道的,这钱赚的不光彩但是不违法,因此不怎么会自己拿出来说。

这对男明星来说,无疑就是最省心的选择了。

当然,我这是是推理“他们为啥要去嫖”,而不是赞同他们都去嫖。

嫖娼违法,必须反对。

对于男明星,我的观点是:

他们可能真的是需求得不到满足。

这也没办法,谁的需求都不可能全部得到满足。

你拥有了风光与名利,就要忍受煎熬和克制。

你已经得到够多了,不能太贪心了。

人该忍的时候,还是得忍。

否则一旦崩盘,悔青肠子。

我们来说第二个讨论的问题:

为什么男星嫖娼要受到很重的惩罚呢?

嫖娼为啥犯法?

这个问题,其实在社会都有过特别激烈的讨论。

有的人觉得?妓女的存在,是有正面作用的。

这里让我想到了关于商业模式的理解,

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服务。

销售是根据人的需求设计出来的。

毕竟是人都有七情六欲。(不论男女)

比如有单身男人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可能就会去犯罪。

假如他们可以找到妓女,可能就是花点钱得到满足了。

好像也有一点点道理。

可是反对的声音却是非常大。

关于嫖娼危害,我总结了以下几个:

人不能出卖身体。

容易传播性病。

损害女性权益。

不道德。

我觉得都有一定的道理,我也觉得觉得,这都不是根本。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嫖娼”合法的可能哈。

怎么讲到这里可能会让你觉得不舒服。

首先嫖娼会导致性病的传播。

这个真有数据的,妓女多的地方,性病也就越多。

如果让妓女合法化,就可以严格控制。

可以像餐饮店一样,定期检查要求从业者拿健康证上岗。

当规定严格了,性病的传播就会缩小。

再说“违背女性意愿、损害女性权益”。

在很多人的理解里,妓女都是被逼的。

但加入妓女合法化,一定会有的女性愿意从事这个职业。

现在卖淫非法,还有那么多女人心甘情愿去做呢,对吧。

毕竟人类社会发展都有这个个行业存在对吧!

当然也会做得有些不愉快,可又有哪个工作是让人很开心的呢?

加入妓女成为一个正当的行业,(正当不正当都是存在的)有的女人自愿出卖身体,得到远超普通工作的利益,这算不算损害权益?

这可能会有点问题,但也不是根本问题。

我们来继续下一个问题:

人可不可以出卖身体?

我知道很多人的答案都是不可以。

我们来假设一下:

假如一个建筑工地老板,每天就是叫一些妇女给他们干体力活,得到的是微薄的工资,这有没有问题呢?

假如有一个幼儿园,要招聘一个可爱的小姐姐,每天在门口拥抱小朋友。

让他们开开心心来上学。

这个小姐姐全部的工作,就是用她的身体拥抱小朋友,然后获得收入。

这有没有问题?

显然没有。

但这算不算出卖身体?

我觉得好像也算。

那么问题来了。

同样一个女人,为什么用她的身体拥抱小朋友去赚钱,就没有问题。

拥抱男人去赚钱,就不可以呢?

答案很简单:

因为一个和性有关,一个和性无关。

和身体关系不是很大。

外面的人偶、汽车模特、橱窗模特,从意义上说,都可以说是在用身体赚钱。

可这好像没有什么?

假如有小朋友喜欢她们,去抱抱摸摸,好像也没问题。

可假如一个男人,怀着情色的心思,去抱抱摸摸,那显然性质就变了。

就算女人接受,检察也不同意。

因为这样从“正常工作”变成了“性交易”。

大家记住这句话,“性是不能交易的”。

这才是嫖娼为什么要被处罚的根本理由。

那么问题来了,性为什么不能拿来交易?

这就是非常复杂的话题。

我可能说的清楚简单些。

从人类社会发展的角度讲,从基因学的角度讲,我们活着的最终目的,就是把基因传下去。

想传递基因,就得生孩子。

而性,是生孩子必须要做的动作。

因此人对性,就有天生的执着和痴迷。

假如把性拿来交易,就非常容易让人沉迷于性。

男人们拼死拼活赚点钱,下班就拿去嫖了。

玩着玩着就玩成了穷光棍,本来有。也被老婆扫地出门了。

然后他们就可能一辈子没有媳妇,存不下财富,最后老无所养,凄惨死去。

这还是好的。

再仔细想,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没家没业又习惯纵欲的穷男人,显然是这个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

如果他生理得不到满足有没钱,大概率有两条路:要么强奸,要么犯法。

最终害人害己。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它的稳定和存在,对社会和普通个人都非常重要。

而假如没有合法、便利的性交易,他们可能就不会被引诱,就能有更好的人生:

好好攒钱,娶个媳妇,生个孩子,一家人圆圆满满地过日子,日常有人照应,老了也有人照顾。

而性交易一旦合法,就会大大冲击我们目前稳定的小家庭模式,从而导致社会和个人的双重悲剧。

还有,嫖娼合法,也会冲击我们好不容易有点眉目的“男女平等”大业。

因为外面的性交易,一般都是男人花钱让女人服务。

假如男人可以用钱买到女人的身体,女人的地位可想而知。

所以,为了避免男人们(以及少数女人),扛不住人性本能,走上悲剧人生,法律就强行断掉他们的念想:不允许拿钱去买性!

这和禁止吸毒有点像。

也就是不许嫖娼。

虽然是自愿,都是花自己的钱去享受,好像也不伤害别人。

为啥就不行?

因为性和毒,都是使人丧失理智的,都是使人上瘾的

丧失理智的人,可能毁掉自己也在所不惜。

有理智的人,会本能地做对自己有利的事情。

嫖娼毁人生。

吸毒毁身体。

然而假如这种行为,法律不强力制止,就有可能会变成一种风气。

就会有很多人去吸毒,去嫖娼。

直至他们的身体和人生被毁掉。

他们的亲人也非常心疼,几头牛也拉不回。(并不全部如此,但概率不小。)

所以坚决不能让它成为风气。

法律必须打击这种“自毁”的行为,

法律的宗旨,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个体。

当个体需求跟社会利益矛盾时,会倾向于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所以,哪怕对于一些人来讲,他去玩其实对自己没什么损害。

比如李易峰李云迪。

他们无非是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

这也不行。

假如允许了他们嫖娼,城里民工嫖娼可不可以?那乡下小伙嫖娼可不可以?

法律不会因个人而定罪。

所以就是一视同仁:谁都不能嫖。

尤其对名人,要求更加严格。

因为他们是很多人的榜样,他们是社会的榜样。

假如纵容了他们,社会就会形成一种共识:嫖娼很正常,明星行,咱也行。

然后就会有更多“嫖不起”的人去嫖。

嫖得一生悲剧,牵连整个社会跟着悲剧。

所以懂就懂了。

到底明星嫖娼的错在哪里?

一句话:败坏社会风气。

这话虽然听起来很土。

可就是这么回事。

尽管他们的行为没有伤害到谁。

如果把风气带坏了,就接害了另一些人。

所以没毛病。

应该被惩罚。

最后在说一下。

古往至今,无论嫖娼非法还是合法,其实这事也一直都存在,从来没断过。

这说明性确实是人类一个刚需。

然越是如此,我们就越得慎重。

不能随便放纵自己欲望。

​低级的欲望靠放纵

高级的欲望靠自律

我们在大街上看见的可以是游乐场,美食、……

却不能让毒品和性和满街都有。

因为这两样东西,会让人疯狂上瘾,丧失心智。

不要以为自己真的能hold得住。

也许有一天。

人类文明的程度非常高了以后。

很多人都非常理性,自制力也强大,就不会在低级欲望里沉沦。

到那个时候可能就合法化了,像在外面吃饭一样。

可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吗?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