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因为分析了大s和汪小菲的狗血大战,朋友圈有人怼我。
“你是想说离婚后就不能花前夫的钱嘛?”
“汪小菲明明是自己签订的离婚协议,为了应对当时的舆论危机,开出来各种优惠条件,现在想毁约,不上法庭,却上网炒作,像话吗?”
第一句话纯粹就是胡搅蛮缠。
谁说离婚后不能花前夫的钱?十几年前我就写文章说了,全职太太理应在婚变后,获得赡养费。
但花钱这个事儿,得有一个谱儿。前夫该付的钱得付,不该付的,必然也不会付。再不行,逼急眼了,他宣布破产行不行?
正常情况下,离婚了,房贷让他继续还,可以的。孩子教育费学费这费那费都让他出,可以的。信用卡还继续刷,也可以的。
但是,真的没有必要把再次结婚的一些物品,也放在这个卡里刷。
就说一个事儿,以前在香港很有名。
那还是梅艳芳、刘德华、成龙如日中天的时代呢。
一个大佬,看上了一位女星,当然,也可能是为了拉拢她到自己旗下拍戏。
为了表示诚意更是为了摆谱儿,直接了当地开出一张支票。
支票是空白的,推过去,给了她。
空白支票是啥意思?
“你可以任意在上面填写数字。”
女星也是年轻气盛病娇正当头,接了支票。
歪着头,笑盈盈,刷刷刷填写了一个8位数。
也就是,1000万。
那是90年代的1000万。是什么概念呢?
那会儿这1000万,可以在上海买30套房子。
大佬后来看银行兑付这个数目,脸色变了。
为了拗面子,他还是付了这笔帐。但是破口大骂了许久。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女星星途一度很挫折。还遇到了重大不幸,路上被人劫财并拍下裸照。
就总有人传说,是那个大佬安排人进行的报复。
如果真的是这个开空白支票的大佬做的,他当然涉嫌违法并且是个人渣。
玩不起呀你个小垃圾~~
但是,这个事情里也暴露出来了一个颠扑不灭的真理。
自古以来,收钱的一方都会面临同一个问题:“吃到肚子里了,能不能消化?”
有脑子的父母,或有脑子的人,都会提醒自己和孩子,想一想这个事儿。
汪小菲离婚时,协议条款上第六条:“信用卡依然保留任刷”。
此外还需要支付100万(新台币)每个月的赡养费。
并负责司机保姆油费电费及孩子的其他开支。
没错儿,从法律层面上,写了、签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我完全赞同来怼我的那位律师朋友的观点。
两个都是成年人,也没嗑药也没发烧,也都带着律师,自己黑字白纸写下来签字了的东西,你能不认命吗?
再说你当时为啥签订这么不平等的条约?
不就是当时的公关危机吗?
哪来的公关危机?汪小菲的女朋友张颖颖闹得满城风雨,马上都兜不住了,张颖颖甚至在群聊里把什么省长副省长的女儿都往这三角关系里去扯,眼看就要变成更复杂的狗血剧。
汪小菲内外起火,他必须不计代价平事儿。
这个,恐怕是不平等条约的来由。
爱新觉罗汪的粉丝也别在这个问题上强洗,这一茬儿的绯闻八卦我是从头看到尾的,当初他们离婚时,我可没少感叹大s体面。
那会儿,绝大多数网友是站大s的。
为啥一年以后态度截然不同了?
“吃得太撑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见好就收。
差不多得了。拿得也不少了,何必为百来万一个多月没及时给付的就告上法庭查封财产。
当然,法理上都对,行为上却不是一个好操作。
人情和面子就全撕破脸了。
越过了界——请记住,我反复说的都是过了界这个事儿。
就像一个粉丝给我留言,说起她一个熟人的恋爱史。
一个女生,条件中等。找了一个男的虽然是二婚,但条件很好,家里还有2套房子。女生自己也有一套小房子。
原本说好了婚后就住在男方其中一套全款房子里。女方自己留着自己的房子收租。
女方坚决不干,提出来要结婚必须得男方卖掉一套房子、凑钱再买一套更大的房子。新买的房子,写在两人的共同名下,以后的房贷,她可以卖掉小房子来帮忙凑。
一番推挡之后,男方放弃......结婚。
女方再想去挽回,也同意不要买联名的房子了,男方还是“谢谢了”。
为啥?过了。要的实在太多了。
一套房现在不都得上百万?何况还是大房子?一张口就要吃掉人家一套现房,那不等于结个婚先到手四五十万,放在自己的名下?
你可以这样要求,男方也可以表示我负担不起。
你可以骂他渣男小气,可是,路人百姓,未必会赞同你。
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了,虽然说结婚是财富的再分配机制,也没有一口吃这么大蛋糕的。
结婚了好好过日子,将来这些财富可能一点点都是你的,或你孩子的。
一上来口张得超过了界限,就直接伤了信任的根本。
“我怎么知道你是来和我过日子的,还是谋夺我的钱的?”
这个地球上80亿的人,
99.9%的人,都是升斗小民,兢兢业业一辈子,也就攒了仨瓜俩枣的。谁也不是大风刮来的钱,凭啥谈个恋爱结个婚就要倾家荡产一会。
中国人现在也越来越有财产保护意识了。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孩子的是孩子的。
小气吧啦的?你看看人家李泽楷,你看看人家刘銮雄......那你也看看李泽楷和刘銮雄换了多少个女人了?
李泽楷是公开的每隔3-4年就换一任貌美学识出身教养都好的年轻伴侣。
分手时虽然是传说给了梁洛施4个亿,但那是三个孩子的妈,而且梁洛施和李泽楷在一起时,才20出头。和李泽楷李氏家族的资产相比,牛身上拔根毛都不算吧?李泽楷的钱,是三代积累下来的老钱。
汪小菲,是他和他67岁的老妈,一盒一盒卖酸辣粉卖出来的钱。
在穷人里头,他们现在算是有钱人了。
在富人里头,他们才哪到哪啊?
时过境迁以后,他汪小菲就跟那个开空白支票的人一样,他玩不起或者回过神来不想付了,那不就会动用他的武器?(骂阵、摆烂、撕逼)
企业也没上市,又是餐饮企业,股东必然也不是一个,摊子看着大,一个月几千个员工社保工资,是什么用度?
一个撑不住,说垮就垮,你去看看今年海底捞关了多少家门店?
大s粉说,汪小菲和他妈不要脸,离婚以后还要把前妻的名气吃干抹尽,还要吸她的血,有道理,却也不尽然。
连续上了这么多次热搜,显然让张兰把货卖嗨了。
有消息说,差不多一次直播卖出去五六千万!
但是,这里面也得有张兰自己的愿意卖力又蹦又唱又跳又说,取乐观众的劲儿。
大s在法律上确实是尽占优势,为啥在舆论上几乎都输了?
就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张兰和汪小菲让大众能够代入。穷人都站张兰和汪小菲。六七十岁了还在直播间一天蹦10几个小时,大家还是心疼的。
第二个原因,大s贤妻完美的人设和后来晒出来的账单差异太大。你对这北京二傻子那么苛刻,各种要求,但对一个韩国老欧巴那么优待?刷爆你前夫的卡,咋不让具俊晔拔几根汗毛呢?要说不完美,50大几的人天天夜店,被扒嗑药吸大麻,也不算啥道德完人吧?人不能双标啊。
第三个原因,过去台湾向大陆是有文化输出的优越感的,现在,很多人开始反感这个优越感。而大s那种我不和你多说、法庭见的劲儿,恰好和这个反感的潮流,对冲在了一起。
张兰开直播,各种爆料各种八卦各种隐私,确实不体面。
甚至,有些可能会被大s一方起诉的。(确实有很大法律风险)
但是,她和汪小菲这样的作风,网友爱看。
吃瓜群众就吃这个啊。谁让他们乐喷了,他们就支持谁。
你们前夫前妻咋分钱我不在意,我们在意谁更让我代入?谁能满足我们的八卦欲?
何况,整个故事掰开来之后,
从一地鸡毛里面,
拼凑出来的真相,让人看到了人性的另外一面。
每一个人就都有了自己的判断。
绝大部分的人判断都是,汪小菲的协议签得有点儿惨。大s的心,有点儿狠。
拿前夫的卡付后夫的账单,也不是不行,普通人能干成这样,是爽文,明星艺人这么干就是丑闻。
还是那句话,界限。
不是不能吃,而是吃多了,会撑着。会撑到吐。
就会反噬。现在大S就算把汪小菲再告上法庭,她实际的损失已经造成了,亏损面已经非常大。可能远比从汪小菲那没拿到的钱要损失大得多得多。网友还不同情她。
网友一边嘲笑汪小菲也知道他摆烂也看不上张颖颖,他们还是上杆子去麻六记送钱
你上哪说理去?
为啥?这是人性。这是人性啊………
顺应人性者才能在互联网胜出………
就这么简单的事儿,还要网友教大s舆情公关吗?
最近很多文章写在公众号里没上传到这,感兴趣的读者朋友们可以移步公众号:您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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