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县委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岚县新闻”发布了一则《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关于电视剧<县委大院>中的“岚县”为虚构巧合地名的声明》。
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声明如下:
近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导,由东阳正午阳光影视有限公司摄制的电视剧《县委大院》正在央视一套频道播出。该剧讲述了县委书记梅晓歌与干部群众一道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奋斗的故事。在该剧播出期间,我司收到岚县县委宣传部函告,该剧中多次使用“岚县”地名,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在此,我司声明电视剧《县委大院》中的“岚县”为虚构巧合地名,并非指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希望广大观众不要对号入座。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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