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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发布收集编辑:西安发布
为推动陕西文艺事业蓬勃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将共同面向省内登记注册的艺术创作(演出)团体或相关艺术创作法人组织,征集2023年度省级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包括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青年艺术人才资助项目三大类)。
舞台剧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包括戏曲、话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杂技剧、木偶剧、皮影戏、小剧场戏剧(含小剧场戏曲)、交响乐、民族管弦乐、曲艺(长篇、中篇)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要求是已经完成项目策划创作等前期工作,且在2023年2月27日前未安排首演的大型舞台剧和作品。
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包括舞台艺术、美术、书法、摄影、工艺美术作品的演出、展览等在省外(不含境外)的传播交流推广活动。申报项目要确保在获得省级艺术创作专项资金立项资助,并完成立项签约后实施,且能够在2024年3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
青年艺术人才资助项目将资助以延安精神为创作选题,40周岁以下青年艺术人才,涉及戏剧编剧、音乐作曲、舞蹈、舞剧编导、美术等创作领域。
此次申报遵循“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由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汇总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属单位直接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3日,详细报名信息可登录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职茵 责编 闫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