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我读完《静静的汶水河》的第一感受。《静静的汶水河》是孟州市作者冯琦昊的处女作,也是作者在法律工作岗位上的真实记录。作者通过个体户与城管之间管与被管、管谁谁管、咋管管啥的层层递进,通过法律维权、爱情故事两条主线并行的方式来平铺直叙,以维权成功告诉世人:只有法律才能给人以尊严,只有法律才是普通百姓的保护伞。
拯救别人也是在成就自己。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故事,读起来之所以感到亲切,是因为事件的发生地就在我居住的小城。这座不大的小城就那么几条街道,故事也简简单单,只不过作者在铺垫和叙述过程中拉长了时空的距离,显得繁冗复杂起来。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渲染着故事情节,坚定不移的维权故事丰富着故事内涵:城管局的野队长为何会对美容店老板黎菲的门店不依不饶非让拆掉?那是因为野队长老婆到店里做头发时没有免费,这就是矛盾的诱因。之前黎菲并不知道野队长老婆的事,总认为自己那么随和,甚至在城管面前逆来顺受,不至于遭遇这场劫难。但是频频而来的骚扰让她坐卧不宁,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后经他人点拨才明白了其中的原由。虽经三番五次的周旋和较量,但双方之间的矛盾愈加深厚,更没有化干戈为玉帛的希望,在这样的情况下,黎菲毅然拿起法律武器,决定与野队长对簿公堂。
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柏拉图说过:“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地幸福。”在这座小城,像商户与城管之间的矛盾每天都在发生着。对摆地摊和乡下来的散户,曾经有一段时间根本就不让他们进城,除非到指定的地方。“游击战”“攻坚战”“拉锯战”在双方之间演绎得不亦乐乎。而作品中的城管,打着“创建文明城市”的幌子,行打击报复之实,看谁不顺眼或者没给好处就百般刁难,甚至堵门施威。黎菲就是这样的遭遇,被野队长用执法车堵着门、高音喇叭对着门播放着《城管条例》,导致生意瘫痪。就在黎菲为维权一筹莫展时,黎菲遇到了在计量质监局工作的孟挺松。这个自学法律、准备考取律师资格证的热血青年闻知黎菲的遭遇后,义不容辞地成为黎菲的代理人。尽管孟挺松是在进行无偿的法律援助,但在城管局和计量质监局领导眼中的孟挺松就是一个“惹事的主”,他们在推杯换盏中就把“冒刺”的孟挺松给“收拾”到了基层的实体企业。即使这样,孟挺松也没有停止法律援助,反而更加努力地学习法律法规,通过苦读研学,成为清华大学的讲师,出版的专著也引起了法律界专家的注意。
当然,孟挺松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而是他目睹了社会底层小商户的不易才愿意为黎菲代理维权的。尽管一路前行中,他遭遇到了与心上人的“今生无缘,来世再见”,遭遇到了是否为情敌出庭辩护的心里矛盾,遭遇到了亲人的生离死别,但他始终没有放弃法律,依然用法律维护着弱小群体。因为他懂得自己“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
“气死莫告状,饿死不做贼”,曾经是老百姓对打官司的畏惧。不是百姓打不起官司,而是打官司的周期太长,老百姓负担不起时间和精力。而今在机制健全的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捍卫法律的尊严不仅仅是知法懂法,更要通过维权来体现出法律的公正、公平。
在阅读这部小说时,我不禁想起了1982年获首届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冬天里的春天》。李国文的这部小说权且不说其内容怎样,单就一边抒情一边叙事的写作手法,读起来就让人耳目一新。而《静静的汶水河》虽然也采用相似的手法,但毕竟是初学者的功底,在语言和手法上二者不能同日而语。《静静的汶水河》描绘的很多场景就在我的身边,像莫沟村、汶水河、店上村等这些真实存在的地方,读着读着就给人一种时空上的错觉,就像置身事件其中。当然,处女作难免有一些过度模仿、过度描写和过度抒情的痕迹,从普法的角度来看这部法治文学作品能得到出版社的认可也实属难能可贵。
一部文学作品如果能让读者从中学到或悟出一点人生的道理,那么这部作品就有了存在的价值。《静静的汶水河》折射出的是怎样去经营一座城市、怎样去管理商户、怎样去普及法律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也是管理者思考的社会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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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薛凯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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