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做“八套账”的会计人才,最终还是要陪老板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前几天,郝守勇老师在其公众号上发了一篇文章,说山东某企业存在大量“虚开虚抵”的行为,被税务稽查人员现场核查的时候,竟然发现电脑上并存着8套财务账目,分别用数字1-8排序。

知道公司都有两套账,没想到还有八套账的,人才,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1、内账

又叫“管理账”,这是每个企业都有的,为了反映真实经营情况,要不然连老板都摸不清家底,可如何是好?

2、外账

主要是应付税务机关,又叫“税务帐”,基本都是亏账。“你看,我们公司好穷的,一直赔钱…”,以此偷逃各种税费。

3、银行账

对付银行这种“嫌贫爱富的绿茶婊”,当然要凸显哥的土豪气质,必须报富账,要不人家怎么可能贷款给你?

4、海关帐

海关帐要求详细记载每一笔原材料的来龙去脉,来自哪里:是国内购料还是进口原料?去向何处:是成品内销还是出口?边角废料怎么处理了?如果这些都照实写,还有啥利润?还怎么骗取出口退税?

5、高新账

要知道,高新技术企业是能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税率由一般的25%降为15%,大家当然都想申请。

但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是有条件的,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5%(和销售额有关),高新技术产品占企业同期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达不到怎么办?老法子,做套假账咯~

6、社保账

为了应付社保检查,也要有一套账,公司有200个员工,只买了20个人的社保,而且还是按最低基数买的…

不过现在大多地方都由地税代征社保,社保缴纳情况和公司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数据对不上的,麻烦大了!

7、财政补贴账

给财政的报表一定是穷账,反正他们再上报的时候也会“美化”,作为企业,忽悠财政补贴才是王道。

8、残保账

残保账,这是用以应付残疾人保障金稽核的。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我国有一个强制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良心”制度。企业按照从业人数招收15%的残疾人(要有残疾证的),如果没有达到比例,就要缴纳残保金。

小微企业三年内免征,三年后,不做假账,难道你要缴“员工人数×15%×年平均薪资”这巨额残保金?

是的,该案件的结果是补缴近4500万元的税款和罚金,而且,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正在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根据做假账的程度,若不构成犯罪,一般是给予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就会依照《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中涉及的责任人包括:

指使者: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

经办人:财务、会计、出纳。

而其判断标准,大家再回顾一下《会计法》第42条中明确指出的“违法事实”:

(一)不设置会计帐的;

(二)私设会计帐的;

(三)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帐簿或者登记会计帐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由此观之,不记账的,是违法;做了八套账的,是犯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