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只知道“谈虎色变”,你知道“谈沙门岛而色变”吗?

在《水浒传》一百单八将中,受刺配之刑的很多。如豹子头林冲因得罪了高太尉,脊杖二十,刺面颊,配沧州。青面兽杨志怒杀牛二后,刺配大名府。及时雨宋江因误杀阎婆惜,刺配江州。行者武松为兄报仇,倒杀西门庆,刺配孟州。玉麒麟卢俊义因谋反大罪刺配沙门岛。

……那么,刺配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刑罚?

刺面之刑来源于古老的黥刑,就是在脸上刺字。该刑罚被废黜几百年后,在五代时的后晋,再次被使用。北宋开国,宋太祖施行仁政,为除“五代之苛”,在沿袭隋唐五代制度的同时,于建隆四年实行折杖制,作为多宽恕死刑的代用刑。作为对死罪的宽恕,宋代是一个人犯罪,先脊杖、再刺面,而后发配,是一人一事兼受三种刑罚。但是,和死刑相比,还是轻了许多的。

在北宋初年,刺配之法作为代用刑,既不是常用的刑法,也没有定制,在《宋刑统》里也没有明文规定。

但在后代实践中,使用范围逐渐扩大,刺配逐渐成为了一种经常而广泛的新的刑罚种类。并且根据罪情的轻重,刺字的部位、大小、深浅也各有不同,发配的地方也有所区别。按照罪情由轻到重,分为配本州、邻州、五百里、一千里、两千里、三千里等不同距离。在北宋,刺配最远最苦的就是沙门岛。沙门岛就是今天的庙岛群岛,在蓬莱东面海里的小岛,在宋代归登州管辖。根据罪情的轻重,脊杖的多少也有所不同,如有十五、十七、十八等不同。

《水浒传》中有这样一段:晁盖劫取生辰纲后,济州府尹派人追捕,说道:“若违了限次,我非止罢官,必陷我投沙门岛走一遭。”而小说里卢俊义、裴宣确实被判处刺配沙门岛。水浒里对沙门岛是“谈岛色变”,整个北宋也是对沙门岛“谈岛色变”,那么,刺配沙门岛的都是什么人?刺配沙门岛有多恐怖?

自宋太祖乾德时起,官吏中凡盗窃国家财产数目较大、收受巨额贿赂、贪污数额巨大、枉法致民死者等,皆流配沙门岛。由于流配沙门岛没有人数限制,假如每年流配三百人,十年就是三千人。这样一来,沙门岛流人逐渐增多,而衣食供给不足,便给沙门岛带来了严重的负担。监押官便常常以患病之名,偷偷把犯人杀死,或者干脆将犯人投到海里。

这种问题在宋真宗时就已经很突出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宋真宗在咸平元年就下令,杂犯至死者,不须配沙门岛,发配到诸军牢城即可。所以,《水浒传》里林冲、武松、宋江发配的是沧州、孟州、江州。但是,沙门岛人口流溢的问题并没有得到缓解,宋神宗时期,登州知府马默就说,“沙门岛囚徒太多,官府每年只拨给三百人的口粮,常常有把超出数额的人投到海里的情况。有个叫李庆的寨主,竟然出现每年杀七百年的大事。

刺配到沙门岛的犯人,昼夜都被监禁着,虽然给了他们生还的机会,其实也是难以逃生啊。”在宋哲宗时期,又将部分沙门岛犯人移配到江西吉安、广东、海南等地,以减少沙门岛的压力。宋徽宗上台后,表现了对沙门岛犯人的体恤,犯罪较轻的可以改配其他地方,但是沙门岛罪人的命运依旧与死为邻。

可以说,刺配沙门岛是宋代刺配法中最严酷的刑罚。刺配之人虽获恩赦,但其实还是与死为邻。他们不是被饿死就是以患病被杀害或者直接被投进海里喂鱼。这种严酷的刑罚直到金兵南侵,北宋灭亡才终止。南宋时,以刺配广东、海南边远恶州代替了刺配沙门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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