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亡后,为何大批量的官员降清做汉奸?李自成的一项政策难逃干系

1644年,“闯王”李自成带领农民起义军攻克北京城,崇祯皇帝在万岁山上吊而死,统治中国两百七十六年的大明王朝宣告覆灭。

皇帝死了,朝廷灭了,但是大批量的明朝旧臣还在,此刻摆在他们面前的,有三条去路:其一是归顺李自成建立的大顺政权,其二是投降异族建立的清朝政权,其三则是弃官归乡,做一个老实的平民百姓。(此时的南明政权还未建立,而且就算建立了,由于信息传递的堵塞,明朝旧臣们也不知道这一消息,所以投靠南明不在选择之内)。

崇祯

其实,就本心而言,明朝旧臣们的第一想法当然是投靠李自成的大顺政权。弃官归乡意味着要做平民百姓,大多数官僚们都是十年寒窗,只为博得功名利禄,当然不想轻易放弃。而处于辽东地区的清朝政权属于异族建立的,无论是习俗还是语言都有很大不同,冒然投降前途难卜。

正因为如此,李自成占领北京后,大批量的明朝旧臣都争先恐后的去大顺政权的吏部报道,请求大顺政权的录用,当时的詹事府少詹事项煜直言:“大丈夫名节既不全,当立盖世功名如管仲、魏征可也”。这基本上可以代表大多数明朝旧臣的心理状态,大明王朝覆灭了,只是改朝换代而已,现在拥护新朝博取官位,以此来创造功业,也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明末农民起义

在大顺政权进京之初,明朝旧臣蜂拥而至请求录用,但是没过多长时间,等到李自成在山海关之战中败于多尔衮,这些当初信誓旦旦的明朝旧臣们又立刻调转枪头投降清朝。对于这一历史现象,除了他们自身卖国求荣的丑恶思想外,李自成所实行的一项政策也难逃干系。

这项政策,便是明末农民起义中,李自成所实行的著名的“追赃助饷”。

所谓“追赃助饷”,就是李自成在起义过程中,为了筹措军费,没有向老百姓收税,而是大量的没收明朝藩王与官僚旧臣的家产。实事求是的说,这项政策,在李自成发动起义的前期是十分必要的。因为当时的李自成所要团结的力量,就是广大的穷苦百姓;而他需要对抗和打击的力量则是以明朝政府为代表的封建统治阶级。

追赃助饷

李自成的“追赃助饷”政策,一方面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使得成千上万的穷苦百姓加入到起义的队伍中,起义力量得到了迅速的壮大。当时有歌谣称:“敞大门,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这便是“追赃助饷”政策对老百姓鼓动性极大的真实写照。

而另一方面,起义军人数众多,要和明朝政府进行战争,必须要筹措军费,这些军费的来源就是对明朝藩王宗室和官僚旧臣家产的没收与抄夺。对地主官绅阶级的家产没收,不仅减轻了老百姓的负担,也打击了敌对阶层的嚣张气焰,让老百姓们感受到了公平与正义,闯王李自成的起义军规模也因此越来越大。

李自成

但是,等到李自成占领北京城,大顺政权成为一个全国性政权之后,实际形势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此时,李自成的主要敌人已经不再是官绅地主阶层了,而应该是在关外虎视眈眈的清朝政权。为了对抗清朝政权的入侵,李自成应该做的是尽量缩小打击面,团结一切能够团结的力量来共同应对。但是由于李自成缺乏战略眼光,并没有深刻的认识到时局的变化,所以并没有改变“追赃助饷”的原有政策。

在李自成“追赃助饷”政策的继续实行下,大批量的明朝旧臣受到了新政权的无情打击,他们的家产被充公,本人也被下到大狱,遭到严刑拷打,脸面尽失。对此,时人谓之曰:“是岂兴朝之新政哉,依然流贼而已矣”。在大顺军得势的时候,他们迫于形势敢怒不敢言,但是一旦大顺军兵败,他们便迅速的倒戈相向,投向清朝,成了汉奸。

多尔衮

正是由于李自成没有及时根据时局的变化而改变“追赃助饷”的政策,所以导致大批量对大顺政权翘首以待的明朝旧臣倒戈相向,投向清朝,成为汉奸。官绅地主阶层的整体投降,导致了李自成大顺政权难以立住跟脚,反之,清朝政权也正是笼络了这一阶层,在占领北京城后便迅速的稳定了时局,最终开启了统一中国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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