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皇帝命孙时巡抚山西的敕文
赐大理寺丞孙时:
今命尔往山西巡抚,凡军民有利当兴者即举之,有害当除者即革之。诸司官吏敢有贪脏坏法、虐害吾军民者,即擒拿解京。其中果贤能奉公守法、爱惜军民者,即具奏来闻,务使军民各安生业,不饥不寒而无愁叹之声,庶能体朕之意而尽尔之职也。尔若狥私弊公,慵懦无能,淑慝不辩,是非颠倒,而于军民休戚略不相干者,罚及尔身,将不可悔。激扬赞宪,夙著才猷,尔其懋哉,故敕。
永乐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注释:
孙时:明代郓城县人,举人,曾任兵部侍郎。
懋:勤奋,勉励。
赞宪:指辅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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