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统治的中后期,国家陷入了严重的财政危机。一方面是越来越少的赋税,另一方面是农民起义、后金政权等一系列的挑战,明朝逐步陷入了一个严重的死循环。在清朝统治的中前期,清朝也极有可能陷入这样的死循环。但清朝雍正皇帝成功的化解这一危机,清朝的财政收入比较稳定。因此,雍正皇帝去世的时候,才能够为儿子乾隆皇帝留下丰厚的遗产。
在元朝统一天下的过程中,金国统治的华北地区人口下降了70%以上,人口数量下降严重。虽然经过了元朝将近100年的经营,北方地区始终没有恢复金国中后期的水平。在元末明朝时期,中原大地又经历了一系列的战火,百姓们流离失所,耕地荒废,整个北方地区百业凋敝。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后,为了恢复北方地区的经济,朱元璋积极鼓励垦荒和移民。
例如从山西地区向河南、河北、山东等地迁移百姓,同时鼓励百姓增大种植面积。洪武3年,北方地区的局势稳定以后,朱元璋下达命令:“又以中原多芜,命省臣议,计民授田。设司农司,开治河南,掌其事。临濠之田,验其丁力,计亩给之,毋许兼并。”为了鼓励百姓踊跃耕种,洪武27年,朱元璋再次下达鼓励垦荒的命令:“官给牛及农具 者,乃收其税,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
颁布了一系列有利于恢复生产、发展国力的惠农政策,经过朱元璋、朱棣等几代皇帝的努力,明朝的国力逐渐提高。随着人口数量的增加和耕地面积的扩大,出现了“四海无闲田”的情况。根据鱼鳞册和核田法的统计,截止朱元璋在位的末期,明朝耕地总面积已经超过了850万公顷。从耕地的数量来说,已经超越了唐宋等一系列王朝。
但是到了明朝弘治皇帝在位时期,明朝的耕地总面积下降到了420多万。与建国初期相比,减少了300多万公顷。按道理来说,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开荒力度的增大,明朝耕地面积会越来越多才对,为何出现了大面积的减少呢?我们需要看一下明清时期屡见不鲜的情况,那就是“投献。”按照朝廷的规定,考中科举的读书人不需要缴纳赋税。很多读书人不一定会做官,但有可能成为地方乡绅。
普通百姓自己耕地,需要缴纳比较高的赋税。但是如果把耕地转入乡绅们的名下,只需要给乡绅缴纳部分费用就可以了,而不需要缴纳朝廷的赋税。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各地都屡见不鲜,久而久之,朝廷征收的赋税总额越来越少。地方豪强、贪官污吏和各地将领,都会大规模的兼并土地,以至于朝廷掌控的耕地越来越少。从嘉靖皇帝在位时期,明朝已经开始面临财政危机,不少有识之士都建议重新丈量全国的耕地。
可是由于当时的朝政混乱,朝廷根本没有这样的机会。隆庆皇帝去世以后,万历皇帝年幼,内阁首辅张居正负责朝政。张居正颁布命令:“天下田亩通行丈量,限三载竣事。用开方法,以径围乘除,畸零截补。於是豪猾不得欺隐,里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经过重新丈量以后,明朝耕地总数为710多万公顷。
其实,这个数字的水分也很大,明朝耕地的总数应该在洪武朝的水平之上。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张居正不得不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只能点到为止。张居正去世以后,明朝重新进入了百姓“投献”、官员与豪强兼并耕地的老路,国家财政能够征收的赋税越来越少。
面对不断的农民起义和辽东后金政权,明朝需要增加军费开始。这就只能增加赋税的标准,造成大量的百姓逃亡,加入农民起义军。明朝再增加赋税标准……这是一个没有结果的死循环。清朝入关以后,由于经历了大规模战争的波及,国家人口减少,耕地荒废严重,清朝暂时没有进入农耕文明的死循环。当时,在河北地区,出现了“流亡者十之六七”的凄凉情况。在河南、山东等各个省份,情况都非常类似。
因此,清朝统治的前期,也推行了一系列鼓励耕种的政策。截止康熙皇帝登基的第一年,清朝耕地总面积为540多万公顷。截止康熙皇帝在位的末期,国家耕地总面积增加到了680多万公顷。康熙皇帝在位61年,随着人口增长、经济恢复,清朝的耕地面积不应该是这个数字。
只有一种可能,明朝末期的耕地死循环问题,在清朝已经再次出现。雍正皇帝上台以后,吸取了明朝张居正的经验教训,没有盲目丈量全国的耕地,因为这会触及各方面的利益。雍正皇帝退出了“摊丁入亩”的政策,无论家里有多少人,全部按照耕地面积的数量缴纳赋税。如果是没有耕地的佃户,不再需要缴纳赋税。与之相反,拥有大量耕地的豪强乡绅们,需要缴纳比较高的赋税。
在河南、江苏等地推行“摊丁入亩”政策的过程中,遭到了各地乡绅们的强烈反对。但雍正皇帝依靠自己的铁腕手段,成功推行了这一政策。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减轻了不必要的负担。对于朝廷来说,增加了朝廷的收入。康熙皇帝去世的时候,国库结余白银2000多万两。
到了雍正皇帝去世的时候,国库已经结余白银7000多万两。与此同时,清朝的财政收入进一步提高,维持着五六千万两的水平。雍正皇帝为儿子乾隆皇帝积攒了丰厚的家底,乾隆皇帝的一系列行动都建立在物质基础之上。但清朝也有自己的问题,截止嘉庆皇帝在位时期,清朝耕地的总面积达到了790多万公顷,不过人口已经达到了3亿多人。耕地面积与明朝相当或者略高,人口数量增加了将近4倍,这是清朝沉重的负担。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