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冲原本姓李,自幼被卖给山西人桑茂为子,此后改姓桑。桑冲长大后,成天混迹浪荡,名副其实的无赖。明朝成化元年,桑冲听说有一个叫谷才的人,善于男扮女装,又有一手好绣艺,常年借此混迹大户人家,诱拐妇女,从未被官府抓到。桑冲找到谷才,拜其为师。谷才将桑冲脸上的汗毛胡须全部剃干净,又修整眉形,戴上假发,扮作妇人模样,又精心指导他各式女工,再传授他如何混进女子闺房,自制迷药,挑逗哄骗,威胁逃脱等等。
桑冲出师后开始了自己长达十多年的逍遥之路。桑冲常常谎称自己是哪处人家的妇人,因为丈夫早逝,不堪族人虐待,因此逃亡。先是博取大家同情,随后到目标人物家宅附近找一家人投宿帮工。每每打听到哪户人家有貌美女儿,就利用这个惯用手法实施恶行。因为很少有人会想到他是男扮女装,加之同情他的遭遇,并不设防,让他屡屡得手。他足迹遍布山西、河北、山东四十五个府县。他还应一班臭味相投的朋友的请求,收本县北家山的任茂和张虎、谷城县的张端大、马站村的王大喜、文水县的任和成孙原共七人为“再传弟子”。当时约定,往后各自行事寻乐。
桑冲的最终落网也颇有喜剧色彩,有一次他按照惯例潜入主家,却不想主家的女婿赵文举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妥妥的色鬼。他见桑冲举止袅娜,便半夜偷摸进了桑冲借助的屋子,意欲逞凶。脱下桑冲衣裙,却发现身下的是个男人。如此一来,桑冲被主家扭送到了府衙。桑冲在官府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晋州府认定桑冲所犯之罪,类比"十恶",连同嫖宿良家女子姓名开单,一并解送北京,乞敕法司从重拟罪。
明宪宗得知,命都察院复审。十一月二十日,掌都察院事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王等具题:“臣等看得桑冲所犯,死有余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习学前述,四散淫。欲将桑冲问拟死罪,仍行各处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体问罪,以儆将来。及前项妇女,俱被桑冲以术迷乱,其淫非出本心,又干碍人众,亦合免其查究。”两天后,皇帝下旨:“这厮情犯丑恶,有伤风化,便凌迟了,不必复奏。”一代采花大盗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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