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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官员冠帽上戴的羽翎主要为孔雀翎与蓝翎。孔雀翎就是俗称的花翎,是用孔雀尾翎周围加上鸟羽所组成,因其呈现暗绿色,所以也被称为翡翠翎;而蓝翎则是用鹏鸟硬翎染成蓝色而制成。按照清朝规定,花翎配高级官员,蓝翎配中低级官员。
花翎
花翎的渊源
入关前的满洲人,生活于东北的白山黑水之间,他们大多擅长骑马、射箭和渔猎,头顶装饰有点类似同时代的印第安人,许多人在头上佩戴雕翎、雁翎等鸟羽。
这种满人的习俗,也影响到大清的上层建筑。清朝从开国之初,就在大臣的服饰中使用鸟羽等装饰物。入关后,清廷依旧有一些官职戴鸟禽羽翎,在宴席、祭祀等礼仪场所,少数执事官员可按制佩戴。
清朝统一全国之后,产自广西、云南等地的孔雀翎开始为满人所接受。随着清朝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孔雀翎开始定制于官制服饰,主要由内府近侍皇帝的各级属臣戴用。
孔雀翎
因为孔雀翎一般与官员的冠帽连为一体,所以又被统称为“顶戴花翎”。从孔雀翎的外表来看,它的区别可以由翎尾端的“花眼”(又称目晕)数目而定,一般分为单眼、双眼、三眼。花眼越多,级别越大,等级越高,身份越尊荣。
花翎的运用
按照《大清会典》的规定,戴单眼花翎者,为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戴双眼花翎者,为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三眼花翎佩戴者,仅为贝子以及贝子以上恩赐官员。
镇国公
清代早期,在冠帽上佩戴花翎,是一种很尊贵的特权,当时仅内廷侍卫臣有资格戴,朝廷品级较高的大臣没有得到皇帝的特别关照,不得擅自佩戴。京官以外,任何外任文官,不管职位多高,均无赏赐花翎。
康熙年间,福建水师提督施琅曾被授予内大臣多年,在其收复台湾后被授予靖海侯,但他上疏请辞侯爵而乞赐花翎,兵部以外放将军没有赏赐花翎的先例将其驳回,最后还是康熙特批让其佩戴。由此可见,当时花翎对于官员的重要性。
到乾隆时期,戴用花翎的官员越来越多,先是授予宗室成员,后又扩大为文官,再后来扩大为外放官员。因恩赏戴花翎的很多,但按制戴用花翎的还是不多。乾隆甚至一度想改定亲王、郡王戴五眼花翎,因和珅的劝阻而未成。
正是由于花翎的稀缺性,所以花翎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尤其三眼花翎,代表着位极人臣,只有盖世军功加上皇恩浩荡才有可能获得。拥有三眼花翎,就意味着既有实力,也是皇帝的红人。
整个清朝,朝廷对于三眼花翎的发放,一直比较谨慎,被赏赐三眼花翎的官员仅有傅恒、福康安、和琳、长龄、禧恩、李鸿章、徐桐七人。和珅虽受乾隆恩宠,却属于文臣,军事上建数颇少,只被赏赐过双眼花翎,不过也算荣幸之至。
和珅
花翎,是清代帝王用于笼络臣子的一种工具。因此,皇帝在提拔、重用官员时将赏赐花翎作为激励大臣的一种手段,凭借几根羽毛就能让臣子竭心尽力。与之对应,“虢夺顶戴花翎”也是皇帝施政的一种方式,用于敲打和惩治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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