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灭亡的根本原因——秦始皇到底坚持着什么

自古以来,纵观历朝历代的历史都有一个定理,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大分裂时代,各方诸侯为扩张领土彼此征伐不断,秦国商鞅变法后实力剧增,及至秦始皇实现了大一统。透过现象看本质,历史总是向前,不竞争即被淘汰,这种现象体现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但其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制度的不断进步。

自秦始皇横扫六国,以绝对的军事力量结束了诸侯乱战局面。然而秦始皇清楚地知道,中国实现统一以来,整个国家的经济百废待兴,百姓在遭受生灵涂炭之后,在赢得一丝喘息之机,更加渴望和平,期望安居乐业。当时秦始皇身上的担子比扫平六国更重,面对的问题更多更加复杂,如何治理天下?靠什么治理天下?是当下摆在秦始皇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思考。是继续沿袭周朝推行诸侯分封制还是春秋战国出现的郡县制?秦始皇左思右想,不能决绝,在他的心里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

分封制是适应当前国情的,因为当前社会生产力的不够发达,一切偏远的地方,交通不畅,政令无法正常到达地方。只有通过分封一个信任的诸侯参与管理,要求每年向中央进贡,发生战事的时候及时助战,才是最合适的办法。但缺点也较为明显,中央一旦势弱,将失去对诸侯的控制,尾大不掉,春秋战国乱战不断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郡县制是超前于分封制的一种管理制度,在地方实行郡县制,郡县官员由皇帝直接委派,官员直接对皇帝负责,不受诸侯节制,有利于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中央的政策能够直接传达到地方快速实施,避免了诸侯独大的隐患。郡县制首次出现春秋时期的楚国,然后战国时期得到进一步的普及,是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只是目前秦朝虽然空前强大,但受限于生产力,交通依然不便,政令的发布依然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秦始皇犹豫不决的态度,在朝廷内部形成了两种派系,一派是以李斯为首的新进改革派,另一派是军功制的既得利益者,迫切需要朝廷为他们封侯的功臣,他们坚持实行分封制。军功制是秦国在战国时期赖以生存的耕战制度,起自商鞅变法,是为统一六国做准备的战争制度。秦国不兴皇亲国戚,凡有军功者皆赏,赐地封侯。当时秦国人烟稀少,且有很多未开垦的土地,所以在当时看来,这种制度非常先进。随着国家的统一,已没有大规模的战争,军功制显然不适用于秦朝。那么六国那么大那么远的土地,总要有人管理,那么多有军功的人总要进行抚恤,这个时候似乎只有分封制适合了。

秦始皇作为秦朝的实际统治者加上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壮举,其威望一时无两。如果这时候在距离中央近的地方实行郡县制,远的地方实行分封制,然后再依靠秦始皇的威望加以震慑逐步推广郡县制,我想在当时看来可能是最适宜的办法,既能避免引起各地诸侯的激变,又能对各地方进行有效的管理。秦始皇在推行郡县制的时候,有点操之过急,在生产力未达到的程度,强行依靠自己的威压,全面推行郡县制,导致刚刚成为亡国之君的诸侯,快速聚集了大量的兵力与朝廷对抗。

当然,我们不能把诸侯的激变都归结到郡县制这一制度的实施,其更多的可能在于秦始皇的暴政,长年累月的对外战争,长城修筑,阿房宫修筑,可谓劳民伤财,百姓民不聊生。加之,统一思想,焚书罢百家之言。秦始皇做这些都是为了提升自己威望,想更快地进行郡县制的实施。以现在的上帝视角看来,这些都应该是逐步实施的,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百姓因为刚刚逃离了诸侯的剥削,以为统一了国家,可以改善旧生活,迎来新生活,结果因为秦朝太过急于求成,导致百姓遭受的剥削更重。在后来陈胜揭竿起义,天下云者响应可以看得出,百姓皆不满秦朝已久。

总得来说,秦始皇坚持全面推广实施郡县制,为汉朝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为汉朝逐步实施郡县制起到了借鉴和教育作用。郡县制是明显优于分封制的,是利于国家进一步发展的,秦始皇只是用的还不是时候,所以秦朝实施郡县制只是起到了过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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