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曾经是伊拉克24年的王者人物,在他的统治之下,这片地区曾经极度繁华,也曾经陷入过万劫不复的境地。但是毫无疑问,他是一个曹操式的枭雄人物,所以不论是在伊拉克还是在中国,都有很多人把他视为英雄。
不过在小编看来,称之为枭雄则更加合适一些,可惜的是他的对手是美国,如果是刘备之流的话估计不会败得那么惨吧。毕竟人家也是统一了伊拉克的人物啊。
被美国逮捕之后,伊拉克正式陷入美国的控制之中,萨达姆也被审判了三年之久。做为美国认为的国际战犯,萨达姆在这里受到的待遇是“特殊”的,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特殊的犯人。甚至连一支笔美军也不给他,理由是害怕他自杀。对此,囚犯萨达姆只能默默接受。
2003年,萨达姆接受法庭的审判,在上法庭之前,他提出了了一个简单的请求,希望能穿阿拉伯的传统服装上庭接受审判。但是美军坚决拒绝了。原因是这样。
原来啊,在伊拉克,一般的领导人在正式场合都会穿阿拉伯的传统服装,白头巾、白袍是他们鲜明的特色。这就和我国正式场合穿西装一样正常。对于萨达姆来说,即使接受审判,也是在正式场合,他觉得自己应该穿正装,美国则认为,如果萨达姆穿阿拉伯的传统服装接受审判,那么一定会引起阿拉伯人的伤感和不满。
这样一来萨达姆在大家眼里就不是一个罪犯了,而是阿拉伯世界的领袖。这个意义是截然不同的,所以坚决不同意。萨达姆只好穿西装接受审判。
后来在2006年萨达姆被判定执行绞刑的时候,他把自己的要求从新说了一遍,还是想穿着阿拉伯传统服装赴死。按道理来说死刑犯的愿望应该被满足啊。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次,美国又毫无以为的拒绝了萨达姆。原因更简单,这是一次全球瞩目的行刑活动。萨达姆要是穿着传统阿拉伯服装赴死,那么他就不仅仅是一个罪犯,更是一个英雄。要知道此时支持他的人还有很多,这会引起大家的不满。
所以萨达姆穿着西装赴死了。其实我觉得不管他穿什么衣服,在人们的心中对这件事情自由评论,认为他是英雄的一直会认为他是英雄,认为他是狗熊的也不会改变看法,美军这么做,虽然是出于种种考虑,未免有些不人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