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起义后,杨秀清在太平军中分设男营女营。他还制订了一些严苛的制度,规定男女授受不亲,军中男女即便是夫妻也严禁同居,但天王、东王、西王、南王、北王、翼王等领导却可以不受此条例的约束。在彼时严酷的战争环境下,为严肃军纪,保持队伍旺盛的战斗力,实行这一有些不近人情的措施尚能理解,似乎也有必要。但令广大太平军基层将士难以理解的是,与妻儿近在咫尺却长期不得团聚,而天国领导层那些所谓的“天父、天兄”们却三妻六妾,左搂右抱,夜夜新郎,即便行军打仗,也朝夕不离。
太平天国号称笃信拜上帝教,表面上与清廷形同水火、势不两立,但若论起维护并实施僵化、冷酷的封建礼教来,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定都南京( 天国改称天京)后,太平军中男女分营的做法被进一步普及到了其所占地区,天京、镇江、扬州、庐州、安庆等重要城镇的所有居民,均实行男女设馆分居,根据年龄、体力以及技能,将男女们分别编入不同的馆内。
《太平天国史纲》记载:16至50岁的健康男子被称为“牌面” ,所居住的地方叫牌面馆,其实就是军营,主要职责是行军打仗。有手艺的则被编入诸匠衙或百工衙,从事手工生产。年老体弱的被称为“牌尾”,住牌尾馆,平时主要做些打扫、煮饭、种菜、洗衣等服务性杂活。女人则编入女馆,日常主要从事耕种、砍柴、挖壕、运输以及挑砖运土等繁重劳作。两广妇女大都不缠足,且吃苦耐劳,也能和男子一样上阵杀敌,曾国藩在日记中将这些客家妇女们称作“大脚蛮婆” 。
杨秀清解释说,实行男女分馆制度是为了杜绝淫乱,以此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当然,夫妻分离是暂时的,是战时的临时之法,待将来定鼎中原,攻占北京,灭亡满清,革命成功后,再恢复家庭,使夫妻团圆,共享天伦之乐。
在太平天国初起时,这种解释也说得过去,人们也能勉强接受。但时间久了,特别是定都天京后,老百姓开始日益质疑、不满,甚至无法忍受,于是怨声载道,有些还公然抗拒。东王杨秀清违反天道人伦,悖逆现实生活规律,强行拆散别人家庭的这一举措,遭到了天国基层官兵和江南民众的强烈抵触与反对。而且为数众多的女人被强行圈住在女馆内吃大锅饭, 耗费惊人,加重了天国的财政负担,并逐渐成为天国的一大包袱和难以承受之重。
1855年初,杨秀清迫于现实压力,不得不宣布解散女馆,允许夫妻团聚,儿女一堂。既然允许恢复正常家庭生活,也就允许年轻男女自由恋爱,自主婚配。《天朝田亩制度》里赫然写着:实行一夫一妻制,“天下婚姻不论财” 。
太平天国最高领导层的理想是废除封建买卖婚姻的积弊,建立起全新的婚姻观念和婚姻制度。当然,这个理想不过是挂在嘴边的一句空话或乌托邦式的空想而已,“天下婚姻不论财”的美好愿望始终停留在纸面上,最后无疾而终。文献记载,买卖妇女的现象至始至终在太平天国占领区内盛行,天国委任的乡官们对此不闻不问,听之任之。不少乡官被不法者收买,纵容、支持甚至参与买卖妇女者,不在少数。
当然,太平天国的婚姻制度也还有些正能量,比如男女结婚必须办理结婚凭证——“合挥”。天国律法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合挥)而非法同居者,与吸食鸦片同罪,一般要处死罪,惩处非常之严厉。 长期处于社会配角、弱势地位的妇女群众们,在数千年里终于第一次有了维护自己权益的坚强后盾,也首次明确的受到了天国法律的保护。“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或许是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
这一制度如果能一直贯彻执行下去, 由天王以及诸王们带头执行并付诸实施,或许真的离当年大肆吹嘘的理想“天国” 不远了,或许真的能实现当年洪秀全制定并大力宣扬的革命纲领。然而,这种看似合理的制度只适用于基层将士和普通民众,太平天国诸王和高级将领们却可以凌驾于这个制度之上,毫不受约束,比如最高层的这王那王们,不仅把自己当年痛斥不已并极力反对的封建糟粕“一夫多妻”制全部承袭下来并发扬光大,他们妻妾成群,私生活全盘腐化且百无禁忌。
千百年来歧视和束缚妇女的封建枷锁以及所谓道德观念对于农民出身的天国领袖们的影响简直浸入骨髓。太平天国政权初具气象,稍稍稳定后,歧视妇女的封建陋习又开始在天国统治区沉渣泛起并影响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妇女又重新沦为天国新贵们的玩物,被禁锢在各王府的深院宫墙之内。
史载,天王洪秀全有88位王娘,王府后宫里还有近两千宫娥彩女,即便是富有天下的大清国皇帝,对此也只能自叹不如了。其他的如东王、北王、翼王等也都分别拥有十几位娘娘,并且还不断地从民间选取秀女,以充实后宫。“三从四德 ” 的封建道德伦理观念,曾是洪秀全、杨秀清等“天父天兄”们反对、冲击的对象,一旦得势后又被他们奉为金科玉律、至圣之言。他们广纳妻妾,后宫坐拥佳丽三千,且等级森严,这与当初他们极力宣扬的“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 的所谓人人平等的观念明显前后矛盾甚至是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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