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比国际法更有效力的国际法则!有人说租借100年以上,领土就要自动归属占领国是国际法规定,其实没有这个规定,最多是国际惯例,根本上还是要看国力对比。清政府第一次签订租借条约是1897年,被迫把胶州湾租借给德国,在此之前的都是割让,比如《南京条约》中就是割让香港岛,把香港岛彻底给了英国政府
1897年11月,德国借口两个教士在山东巨野被杀,派舰队强占胶州湾(真是不讲理,在内陆被杀,你占海湾干嘛),清政府被外国人打怕了,不敢硬碰硬,只好和对方谈判。德国驻华公使海靖提出关于租借胶州湾等六条要约,要命的有两条,一是把胶州湾四周百里租借给德国100年;二是自胶州至济南的铁路由德国修建,但路旁百里的矿山要归德国开采。
总理衙门一听100年老长了,只好低三下气哀求对方让一点,海靖看中国着实可怜,“大发慈悲”地说:“那就让你1年,租借99年,其他条件坚决不许,否则立即出兵占领东三省。满清朝廷好歹砍了1年的价格,长嘘一口气,但后来他们才听说国际上有一个惯例叫“事实占领”,就是说一个国家占据或租借另一个国家的领土,如果超过100年对方仍然没能讨回去,这块领土就成为占领国的领土了。
总理衙门一听,差点上了洋鬼子的当,成了千古民族罪人!于是在那以后,英国租借九龙,法国租借广州湾,英国租借威海卫等等时,总理衙门长了心眼,坚持以德国租借胶州湾作标准,无论如何不能多于99年。其实这个100年的国际惯例是否真正执行,关键还在于双方国力对比。欧美列强考虑到满清朝廷腐败透顶,中国国力贫弱,即便99年以后也没有能力收回,到时再续租也是一样,于是就没有强迫满清朝廷必须签订100年的租借协议。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欧美列强远远没有想到,腐朽透顶的满清政府统治坚持了不到20年就被革命推翻,又30年后,新中国成立,中国越来越强大,不断在努力收回被租借的领土,他们之前打的如意算盘彻底落空,只能乖乖履行99年的租借协议,到期后终结租借协议,由中国恢复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