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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从来没有上帝收集编辑:军官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在纽约州的弗斯切斯达县有一家小酒馆。这家小酒馆兼开旅店,生意倒也做得不错。
有一天,还没到闭店时,酒馆里的各种酒都快卖完了。可是,偏偏这时又来了很多军官要酒喝,这可急坏了酒店老板。酒店里有位叫贝特西·弗拉纳根的女招特,她不仅手脚利落,而且很聪明。只见她灵机一动,把所有卖剩下的酒全都倒进一个大容器里。然后,又随手从一只大公鸡的尾巴上拔下一根毛来,用鸡尾巴毛把容器里的酒轻轻搅匀后,慢慢地倒人酒杯内,端给那些等酒喝的军官。那些军官对这奇怪的酒很感兴趣,但都不认识这是什么牌子的酒。他们尝了几口,也品不出是什么酒来,就问贝特西:
“小姐,这是什么酒?”
贝特西随口答道:“这是鸡尾酒啊!”
听见这个新鲜词儿,一个参加殖民地联军的法国军官觉得太妙了,就兴致勃勃地举起酒杯,频频祝酒,喊着:“鸡尾好,鸡尾万岁!”
“鸡尾酒”因此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