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当出现许多人们所无法解释的事情,人们便会去想象一些某须有的东西来解释,正是因为如此,鬼神之说、妖魔鬼怪之说才在民间流传开来。每个朝代的开国之君,经常以天象的变化以及预言之说,来说明自己登基的正统性,民间又常常以求佛来解决生活中的一些事情,在他们的眼中,这些就是事情的真相。
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西下,倘若在自己身边出现了一个让人惊奇的案件之时,人们的第一反应便是妖魔鬼怪。据徐珂编纂的史料笔记《清稗类钞》记载,在乾隆年间就曾经发生了一起“怪鸟杀人”事件,但事实确实是如此吗?这就值得探究了。
在清朝的时候,有一对年轻人刚刚结婚,并与男方的父母住在了一个小院子里面。家中的公公婆婆有个习惯,一般要等到看到自己儿子、儿媳熄灯之后才会入睡。
过了半个多月的一个晚上,一家人同往常一般准备进行休息。但是在半夜时分,老太太却似乎听到自己儿子房中传来什么奇怪的声音,同时屋子里还亮着灯。老太太十分担心,叫醒了老头子,却得到了他的嫌弃:“快睡吧,人家小两口过日子,你操那么多心干啥。”
女人的自觉让老太太感觉今天特别的不寻常,于是她起床准备去儿子屋中看看,但没想到的是,灯却突然熄灭了。“旋闻有声似鸟鼓翼,继而噭然如怪鸱怒号,破窗飞出”,之后小两口的屋子里传来了奇怪的鸟叫声,并伴随着怪鸟的飞出而消失。老太太顿时感觉十分不对劲,急忙冲进房间一看,没想到的是,最终的结果却是自己的儿子被杀,而儿媳妇不见踪影的结局,顿时眼前一黑。隔天老两口便去府衙进行告状,但却毫无结果。
多年后,山东来了一位善于断奇案的县令。有一天,这位县令在翻晚年的案宗时候,发现了这个有意思的案子,勾起了他极大的挑战欲。在师爷的介绍下,县令大概了解了整个案子的前因后果,并确定这个案子并非是鬼神所为,而是一起因奸成杀的谋杀案。
县令第二天便开始进行案件的审理,并问案件双方的父母:“你们各自所在的乡村,最近几年有没有无故外出,久而不归的人啊?”女方的父亲想了想,然后说道:“我们村有个姓戚的,已经消失好几年了,他离开得很是突然,自此再无音讯。”
在县令的再三追问下,女方的父母表示,这个人是在怪鸟事件发生的同一时期离开的。县令最终确定,凶手便是这个人,并且断定这是一起凶案。果然不久之后,官差在清江浦这个地方的一个酒肆,发现了二人的踪迹,并将他们一举缉拿归案。
整个案件的事情经过便是这位女子和戚姓的男子早已私通,但女子嫁与他人之时,两人还藕断丝连,最终两人设计将女子的丈夫杀害并远走他乡。
参考文献:《清史稿》、《清稗类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