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史》清朝政局变动

清朝政局变动

由于《天津条约》规定外国公使常驻北京,清廷同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已无法避免。咸丰十年十二月(1861年1月),清廷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衙门主管外交、通商、关税及建筑铁路、开矿、制造枪炮弹药等事务,总揽了全部洋务事宜。

咸丰十一年七月(1861年8月),咸丰帝在热河病死,其子载淳继位。载淳年幼,遗诏任命怡亲王载垣、郑亲王端华、户部尚书肃顺

等八人为“赞襄政务王大臣”,总摄朝政。载淳的生母那拉氏,被尊为慈禧皇太后。力图取得最高统治权力的人物。但她的野心遭到载垣等人的阻挠。她与慈安太后密谋铲除载垣等赞襄政务王大臣,并与外国侵略者所支持的奕訢相勾结,拉拢握有兵权的胜保等人。 [7]

慈禧、慈安太后以贾祯等人的奏请为由,接连发出四道上谕,解除赞襄政务王大臣任,派奕訢等会议皇太后垂帘听政事宜,将载垣、端华、肃顺等革职拿问。十月初一日(11月3日),又接连发出上谕,授恭亲王奕訢为议政王、在军机处行走、宗人府宗令,大学士桂良、户部尚书沈兆霖、户部右侍郎宝鋆、户部左侍郎文祥在军机大臣上行走,鸿胪寺少卿曹毓英在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随后,慈禧太后等迅速捕杀了载垣、端华、肃顺,其余五大臣革职治罪,将载垣等人拟定的皇帝年号“祺祥”改为“同治”。慈禧太后夺取了实际的最高统治权。这便是“辛酉政变”(咸丰十一年为辛酉年),或称“祺祥政变”、“北京政变”。 [7]

来源:网络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