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刑罚中,有三种死刑,比凌迟惨,痛不欲生!

中国古代是一个刑法比较严重的国家,从第一个王朝夏朝开始,到后来所有的朝代刑罚都在逐渐的完善,而且无一例外,都非常的残忍。到了明代的时候,甚至还有了株连九族的残忍刑法。

很多刑法都十分的残忍,没有人性。其实本质是想要管理老百姓,约束老百姓的行为,让他们按照统治者的想法来活动。今天就让我们来看一下古老的中国有哪些残酷的刑法。

第一种很残酷的刑罚叫做象抵,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把犯了罪的罪犯放到象群之中,然后让他人敲锣打鼓或者是鸣放鞭炮,让大象受到惊吓后惊慌失措,四处奔走。这样罪犯就会被四处流窜的大象踩踏,死后连一个完整的尸首都没有。

第二种很残忍的刑罚叫做水狱,什么叫做水狱呢?就是在一个水池里养满了毒蛇,然后将犯过罪的罪犯放进水池里面。毒蛇受到惊吓后,会对人产生攻击性,进去的毒蛇立马就会被毒蛇攻击,中毒身亡。

即便是这些蛇没有毒,但是爬满全身都是蛇,让人瑟瑟发抖的。但是这惩罚还略有人性一些,因为是瞬间死亡,并没有痛苦感。

第三种残忍的刑罚叫做虎斗。在古代的皇宫,会养一批老虎,当有罪犯须要受死刑时,他们会提前几天让老虎处于饥饿的状态,处决犯人的时候,直接将犯人扔进湖群之中,老虎几天没有吃饭早就饿得不行。看到有肉送到嘴边,立马会上来扑食。经过老虎的扑食,犯人基本上只能剩得下骨头,家人想收拾尸体都没有办法。

这三种刑罚,都比凌迟惨,可以说,死无全尸!!!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