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岳飞 精忠报国

怒发(髪)冲冠,凭栏(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县)人,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书法家、诗人、抗金英雄[1][2][3],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

岳飞于北宋末年投军,从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起到绍兴十一年(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

靖康元年(1126年)岳飞应招在相州参加赵构为大元帅的部队。金军南下江南,岳飞独树一帜,坚持抗金,收复建康。

绍兴三年(1133年),被任命为沿江制置使,他念念不忘收复中原。次年春,岳飞收复襄阳六郡。

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下了伊、洛、商、虢等州,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

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赵构、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岳飞班师。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金人流传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 岳飞的代表词作《满江红·写怀》,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另辑有文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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