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晚婚第一人(汉书拾遗67)

李大嘴 大嘴读史

我们知道,古代生孩子成活率不高,一尸两命的悲剧也不鲜见,这其中,除了医疗手段的落后之外,结婚太早,妈妈发育不完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其实,在汉朝之前,法定结婚年龄还算是比较合理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是为成年,男女没有达到成年的年龄不许成婚。这条规定记载在《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里。《韩非子》也说,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

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小了些,男子二十岁还是挺合适的。

周朝还规定了男女结婚年龄的上限。据《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男子过了三十岁、女子过了二十岁还不结婚,政府就要介入了。

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国各自为政,也有不少关于结婚年龄的地方性规定,比如越国就有“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的规定。

到了汉朝,战乱之后人口数量的不足使得鼓励生育成为国策,再加上皇帝家带头做表率,早婚的风气越演愈烈,三十岁当外婆不是什么稀罕事。

汉灵帝15岁结婚,汉桓帝16岁结婚。汉惠帝刘盈娶了自己的小外甥女张嫣当皇后,结婚的时候,张嫣才10岁。汉昭帝刘弗陵12岁的时候就娶了年仅6岁的上官小妹,是中国历史上最年幼的皇后。

先不说近亲结婚的糊涂事,这么早结婚,自己还是个孩子,立马就要为人父母,实在是有些无语。

汉宣帝时期,有一个官员站了出来,对早婚现象加以批判,倡导晚婚。这个人名叫王吉,可以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倡导晚婚的第一人。王吉的故事记载在《汉书·王吉传》中。

王吉在给汉宣帝的奏章中说:“夫妇,人伦之大纲、夭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多夭。”

王吉提倡晚婚的两大原因,一个是“早夭”,也就是说结婚太早伤身,进而导致短命;另一个是“不明教化”,结婚成家太早,早早有了孩子,可自己还是孩子,教育必然缺失,对于人口素质的提高很不利。

可惜的是,王吉的呼吁并没有得到重视,从上至下都觉得王吉是个迂腐的家伙,根本没把他的进谏当回事。

历史上第一次倡导晚婚、倡导优生优育就这么无疾而终。

王吉是个有故事的人。

其中最出名的有三件事。

第一件,王吉最初是昌邑王刘贺的属官,刘贺贪酒好色,喜欢游猎,不问政事,封地的老百姓怨声载道,王吉多次劝说,但刘贺虚心接受,屡教不改。

后来,大将军霍光执政,刘贺被迎立为皇帝,但在位仅27天就因淫乱被废黜。当时,刘贺的属官大部分都受到牵连,只有王吉和另外一个官员因为多次劝说刘贺,免去了死罪,只是被剃掉了头发,接受劳动改造。

第二件是弹冠相庆的典故。

王吉和贡禹是很好的朋友,但两个人的仕途都不怎么顺畅,贡禹多次被免职,王吉在官场也起起落落、很不得志。

汉元帝时,王吉被召去当谏议大夫,贡禹听到这个消息很高兴,就把自己的官帽取出,弹去多年布满的灰尘,准备戴用,果然,没多久贡禹也被任命为谏议大夫,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王吉的字是子阳,人称王阳)

第三件是一个关于清廉的佳话。

王吉还没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时候,在长安定居成家求学。邻居家种了一棵枣树,枣树的枝叶伸到了王吉家的院子里,王吉的老婆随手摘了几颗枣子给王吉吃。事后,王吉得知枣子是摘邻居家的,直接把老婆赶回了娘家。

邻居听说后,上门说情,说仨瓜俩枣的事,没必要闹成这样,可王吉油盐不进。后来邻居发狠说,都是这棵枣树惹的祸,坚决要把枣树砍掉,王吉这才把老婆从娘家接回来。

这个故事叫做“东家有树,王阳妇去,东家枣完,去妇复还”。

不要觉得王吉是个小人物,王吉祖籍琅琊,是著名的琅琊王氏的代表人物之一,东汉思想家王充、西晋“竹林七贤”的王戎、十六国“比之诸葛孔明”的前秦谋士王猛、隋朝文学家王胄、唐朝边塞诗人王昌龄、宋代政治家王安石都出自琅琊王氏家族。

据统计,从东汉至明清1700多年间,琅琊王氏一共出了35个宰相、36个皇后、36个驸马,这还是《二十四史》中有明确记载的,有“中华第一望族”之称。

只是不知道,琅琊王氏是不是奉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估计没戏,还是随大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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