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实行许多酷刑政策,人口曾减少只剩下三分之一看了电视节目,你是不是对秦朝的罪名有了初步瞭解? 不过别以为只要明哲保身就不会有事,因为这个时代还有一项著名制度,假如你不知道,即便什么事都没做,也有可能受到连累。这就是传说中惨无人道、惨绝人寰、惨不忍睹的—连坐制。
你可能会说中学课本学过,但你所熟悉的连坐制主要是在邻里之间实行。以户籍制度为基础,你和邻居一起被编入“什伍”:五家为一伍,设一位伍老;十伍为一什,设一位什长。你们有义务互相监视彼此,假如“什伍”中任何一人犯罪或受到侵害,你却置之不理,就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这种情况称为“与盗同法”、“与同罪”。遇上可疑人等(比如其他穿越过来的人),更要赶快报警,绝不能视而不见,甚至窝藏他们,因为连坐制规定,“不告奸者腰斩,……匿奸者与降敌同罚”,反过来,“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按秦律的奖赏规定,无论是逮捕逃亡城旦还是窃盗集团,都能得二“金”(当时的一种计算单位,理论上是两枚金镒,或者等值的秦半两),一“金”足以保证你十几年吃喝不愁。
一人无道,鸡犬遭殃
不过,这仅是连坐制的一小部分,还有你和家人、奴婢之间的连坐。根据《法律答问》记载,假设你偷了二百钱,你老婆替你藏了一百一十钱,无论她是否知情,都得和你一起承担罪责,区别只在于量刑轻重;又假设你为了打牙祭,晚上偷了一百一十钱去买肉吃,你的老婆、孩子知道这是赃款买的,但抵挡不住肉味的诱惑,跟着你一起吃,那么等案发之后,你们全家就有机会在骊山陵或长城的劳改工地团聚了。如果你老婆不想陪着你一起吃官司,她可以选择到官府告发你,称为“自告”。本来按罪行她要被收为官婢,告发之后可免罪;本来应该没收的陪嫁奴婢、衣服、财产,也能免于没收。于是她赶紧收拾财物,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身后背着胖娃娃,回娘家去了,只留下你哭哭啼啼地被当时的员警—“求盗”抓走,边走边喊“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这种状况用《商君书.禁使》的话说:“故至治,夫妻交友不能相为弃恶盖非,而不害于亲,民人不能相为隐。”意思是说,好的政治是夫妻、朋友都不能互相包庇罪恶,不是不顾念亲情,而是民众不容他们隐瞒。
平民尚且如此,更遑论纪律森严的军队。军中同样以什伍为基本单位,从军后首先要签署的就是一份保证书:如果伍内有任何一人触犯禁令,其他四人必须及时揭发才能免罪;如果明知道而不举发,那么全体都要受罚,这样可以防止互相隐瞒罪行。战场上的连坐更是残酷。《商君书》规定:假如你所在的部队在战斗中连一个敌人都没有杀、一颗首级都没有斩获,你们部队的军官(屯长、百将)都要被斩首,这样的军法是迫使你们奋勇杀敌。
如果你身为军官卫队—“短兵”的一员,必须拚了命保护长官的安全,因为军法规定如果长官阵亡,整队“短兵”都要被处决。
临阵脱逃更没有活路。军事迷都懂得打仗时最容易阵亡的情况,不是两军激战时,而是一方溃散逃亡时。这时士兵们无心抵抗,几乎是待宰羔羊,有时连撤退没做好充分准备,都有可能引发全军溃败。比如淝水之战,前秦军虽然兵力强大,但各部缺乏统一指挥,被东晋军糊弄撤军时就出现了混乱,再加上后面“秦军吃败仗”的起閧,整支大军就不战自乱了。
军法对逃兵绝对是严惩不贷,同伍只要有一人逃跑,其他四人都要被处死,因此为了活命,你们士兵之间肯定要互相监督。
军属也在连坐之列。在秦朝,父亲送儿子、兄长送弟弟、妻子送丈夫从军前,会告诫对方:“失法离令,若死我死,乡治之。”—如果你违反军法被处死,我也会被乡政府治罪处死。潜台词是“哪怕是为了我,你也一定要拚命啊”。
打击犯罪,人人有责
由此可见,连坐制如同一张细密入微的大网,将所有人囊括了进来。野蛮! 残忍! 侵犯人权! 反人性!法西斯!......或许你会不假思索地冒出一连串激烈的评语,但你是否注意到连坐制迫使告发的,全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并不涉及百姓的日常生活,官府也不是秦朝的锦衣卫,不会强迫你们一天到晚吃饱了撑着听人家墙根,打探邻居的隐私。
这其实是一种警民联动机制,为的是最大限度地将各种犯罪与暴力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从以下的案子可以看出连坐制的积极意义:你一个人在大街上闲散地走着,远处突然传来“杀人啦”的喊声,满脸鲜血的受害人大喊着“救命”向你飞奔而来,他身后是个提着菜刀疯狂追赶的歹徒,杀红了眼大喊:“谁敢来救,连他一起杀!”
这时怎么办? 也许你的第一反应是吓破了胆,“嗖”地立刻藏身到一旁的大树后面;其他路人却一拥而上,齐心合力制服了歹徒,救了受害者一命。
求盗们缉拿了凶犯后,发现你哆哆嗦嗦藏在旁边,不假辞色地转身训斥:“你明知凶案发生却不营救受害者,罚两副铠甲!”
没想到吧? 你觉得自己充其量只算不敢见义勇为而已,怎么竟然违法了? 然而《法律答问》就是这样规定的:有人在大道上杀伤人,距离百步以内的路人若不加以救援,应罚二甲。
对多数人来说,这样的规定真是太严苛了,毕竟面对鲜血淋漓的场面,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与歹徒对峙打斗的,而当时没有110这样发达的报案系统,求盗往往无法及时赶到犯罪现场,因此由在场民众分担救助责任,有助于社会安定;再者,当时全民皆兵,每一个肢体健全的成年男人几乎都受过军事训练,也普遍有能力制止犯罪。所以在秦朝,见义勇为不是美德,而是应尽义务。这项规定毋宁说也是连坐制的一种,以法律形式迫使民众分担起打击犯罪的责任。
也许你会担心连坐制的实行可能变相鼓励告密成风,毕竟后来的武则天时期和锦衣卫时期都是这样。这一担忧的确不无道理,既然如此,就用亲身经历验证一下吧。
你被编入了什伍,由于生性八卦,最爱打探人家隐私。这天夜里突然听到邻居家传来霍霍磨刀声,然后听闻有人低语:“缚而杀之,何如?”你大惊失色:“是吧? 今若不先下手,必遭擒获!”又说:“宁许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拔腿狂奔到官府报告,又带着求盗们来到邻居家,一看,对方一手握着菜刀,另一手提着一只咯咯叫的老母鸡,原来是要杀鸡。只好喊声“叨扰”,灰溜溜地离开了,事后你少不得被训斥一通。
正如现代社会不能随便拨打报警电话一样,向官府报案也必须慎重。这个案子中,你告发的案情不实,叫“告不审”,官府不予受理。幸亏你不知情,属于“不端”(不是故意的),如果是“端为”(恶意举报),就属于“诬告”、“诬人”,《法律答问》规定:对于刻意诬告者,官府不仅不受理,还要以诬告罪行所应受的惩罚来罚你。例如,刚才举报邻居的罪名是杀人,如果是故意诬告,就会同样以杀人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够衰了吧?
哪怕只是刻意夸大案情都要受惩罚。你的邻居偷了一只羊,你得知后跑去举报,由于和他素来有仇,非要加油添醋说成偷了一头牛(牛的价值远胜于羊),查明后你也得受罚;邻居偷了一百钱,举报时私自加上了十钱,说他偷了一百一十钱,你还是得受罚,缴纳两副铠甲,这种故意夸大案情的情况,称为“告盗加赃”。
如果想以投递匿名信来诬告,更会为此付出代价。比如邻居日子过得比你好,羡慕加嫉妒变成恨,于是写了一封诬告的匿名信,偷偷丢进官府,自己则爬到旁边的树上偷窥,看到官府的法吏很快发现了匿名信,让你纳闷的是,他一看信上没写寄信人姓名,马上点一把火把信烧了,然后无事人一样走了。
第一次失败了,你不肯放弃,雇了一帮小孩当“水军”,每人给了五个秦半两,带着他们到处投递匿名信,不料投到第二天,就被预先埋伏的吏员抓个正着。闻讯赶来的县丞先奖励了吏员,又下令把你关起来。
“有投书,勿发,见辄燔(烦)之。”这就是秦朝对匿名信的应对。如果你在投匿名信时被抓,捕获者将得到奖励,你则被带到官府审讯,一起被缴获的匿名信就不烧了,留作给你判刑的证据。这足以证明在秦朝,诬告者不可能得逞,反而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更重要的是,连坐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地开炮,进行无差别式处罚,而是格外强调知情与否:熟人偷钱之后来你家做客,如果知道他的犯罪行为而不去举报,事后要被罚缴纳一面盾牌;如果没有察觉,则不必论罪。熟人用偷来的钱买了一捆丝,寄放在你这里,你不知来历,同样不会被连坐。
再比如前面的案子,你偷了钱,让老婆帮着藏,如果她知情而不举报,就算是你的同犯,不知情则只被收为奴婢,这样的处罚已经比窃盗罪轻了很多。
太子犯法,罚谁?
再看这个案例:忽然有个强盗高喊着“打……打打……打劫”冲入你家,要求把IC、IP、IQ卡的密码统统说出来。你高声呼救,却没一个邻居前来,只得眼睁睁看着强盗把你家洗劫一空。后来官府逮捕了强盗,却没判邻居们连坐,不是官府偏袒,而是事后调查得知,案发当时邻居全都不在家,无法过来帮忙抓强盗,自然也就不用承担责任。
《秦律杂抄》有一条类似记载:“吏从事于官府,当坐伍人不当? 不当。”意思是身为公务员的人可不用被连坐。这也很好理解:公务员一天到晚在官府里忙着服务百姓,分身乏术,哪有能力同时盯着邻居家的犯罪行为?
这个打劫案中,倒也不是完全没人被连坐。和你同伍的伍老、你住的“里”的里典都得被论罪,哪怕他们也和其他邻居一样不在家、不知情,这就是官吏的职务连坐。其内在逻辑是尽管在这案件中,伍老和里典本身没有直接责任,但罪案在辖区发生,就证明他们平时工作不力。
这种情况好比今日某地出现工安事故或建筑坍塌意外,尽管不是公司主管直接造成的,但极可能和主管平时怠忽职守、没有严格监督部属有关,仍然要负责任。
《商君书.禁使》点明了官吏之间实行连坐的意义:官吏虽然人数众多,但利益一致,就不可能互相监督,利害不同才是古代君主实行连坐的根据。
其实,连坐制对官吏的约束的确比平民严格得多。秦律里有的是关于官吏连坐的律条。《效律》规定,县尉的会计、县尉官府吏员如果犯罪,该县令、丞应承担罪责;《史记.范雎蔡泽列传》也提到秦国的法律中,官员任用的下级出了问题,就按下级的罪名来惩罚官员。
最著名的连坐案例要数商鞅变法时期的太子犯案一事。看过电视剧《大秦帝国之裂变》的观众肯定会对这段情节印象深刻:秦国太子驷犯了法,但他年龄太小又是储君,不便直接处罚他,太子的两位老师—太子傅公子虔、公孙贾就不幸被株连,一个被割了鼻子,另一个脸上被刺了字。看起来很冤,但原因就在于他们对太子承担监护责任,如果不是他们疏于管教,太子也不可能走上犯罪道路。
以上就是连坐制的现实意义,尽管如今看来十分残酷,当时却对维护治安产生极大作用。《商君书.垦令》称:实施了连坐制,那些急躁的人就不敢吵架,凶狠的人就不敢斗殴,懒惰的人就不敢游荡,挥霍的人就不敢浪费,阿谀奉承、心怀叵测的就不敢欺诈。《商君书.赏刑》也说:连坐使民众不敢尝试犯法,都不敢尝试了,就没有刑罚了。〈琅琊台石刻〉里也有相似的内容:“六亲相保,终无贼寇。”
更深层意义在于,连坐制使所有民众在日常生活中保持严密的组织形式,一旦战事来临,不用费多大力气进行动员,每个人就能立刻成为战争中的一枚螺丝钉,保证其高效运转。
长平大战时有一个细节:当白起成功断绝赵军粮道,秦赵战事进入最关键的时刻,秦昭王亲自赶赴作为后勤基地的河内郡,向当地民众各赐爵一级,征发所有十五岁以上的男丁前往长平增援,封堵赵国的救兵及粮食。战局的发展证明,这些临时组织的民众招之即来,来之即战,圆满完成了任务,如果没有长期的严密组织,做到这点是难以想像的。
本节穿越要点
◆ 连坐在秦朝无处不在。
◆ 连坐是警民联动机制,为的是预防犯罪,不涉及日常生活。
◆ 连坐不等于可以随便诬告。
◆ 连坐制不是无的放矢,格外强调知情与否。
◆ 官吏之间实行连坐远比平民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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