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清初马六甲华人甲必丹事迹探析

通过青云亭的碑文、匾额、神主牌及三宝山的墓碑等文物史料可以让我们了解明末清初3位华人甲必丹,即郑芳扬(明弘,1632-1677)、李为经(君常,1614-1688)及曾其禄(耀及,1643-1718)在马六甲的事迹及其对早期华人社会的贡献。

马六甲华人甲必丹属于明朝人的只有上述的3位。郑芳扬祖籍福建漳州府龙溪县;李为经是銀同之鷺江人(今厦门市同安区);曾其禄祖籍鹭江,也是厦门人。郑芳扬移居马六甲的原因不详;青云亭的《甲必丹李公济博懋勋颂德碑》(1685)记载李为经“因明季国祚沧桑遂航海而南行”;曾其禄的神主牌则记录他是“避难义士”,泛海至马六甲。可见,后两者是为了避开明末的动乱,或因反清复明失败而移居马六甲。

这3位人物不是普通的百姓,皆是荷兰人统治马六甲时委任的华人社会的领袖,也是当地的殷商。在青云亭的碑文中,常提及他们有“开基”马六甲和发展青云亭之功。

甲必丹通过青云亭处理华人事务,青云亭是一个行使权力、宗教信仰及安葬先人的福利管理机构。换言之,青云亭是华人政教合一的中心。

一、3位甲必丹的事迹及贡献

(一)甲必丹郑芳扬(明弘)

学者们对甲必丹郑芳扬是否是青云亭第一任甲必丹虽有争议,但郑氏是目前有墓碑及神主牌可考的最早的华人甲必丹。郑芳扬卒于1677年,墓碑上的卒年应该用清朝的年号,但立碑者却用“龙飞岁次戊午年”。张礼千、郑良树等大致认为,使用“龙飞”年号带有“反抗满清”的意识。《敬修青云亭序碑》(1845/1846)曾提及郑芳扬及李为经因德高望重,为人民所钦佩,因而被“上人”推举为“民牧”。“上人”是谁,则无法确定,若以甲必丹职称推论应指荷兰殖民政府。

此外,《奉祀郑芳扬禄位碑》(1846/1847)记载云,“郑公讳芳扬,乃先代之英贤,实传世之豪俊也。故能开基呷国,始蒞兰城,善政早播于闾阎,芳名久载于史册”。以上两个碑文皆是青云亭第二位亭主薛文舟(佛记,1793-1847)为赞颂郑芳扬对马六甲华人的贡献所追立。

(二)甲必丹李为经(君常)

依据《甲必丹李公济博懋勋颂德碑》(1685)所载,李为经“因明季国祚沧桑遂航海而南行”。所谓的“祚”,即“皇位”,这说明他是因明朝君位“沧桑”之故南来马六甲。此颂德碑亦署“龙飞”年号。颂德碑说李为经曾出资购置了三宝山墓地,让流亡或在海外谋生的中国人不幸逝世,能入土为安,实为功德无量。

《敬修青云亭序碑》(1845/1846)亦记载青云亭建于“龙飞癸丑”年,即公元1673年创建。一般研究者认为青云亭是郑芳扬创建,再由李为经发扬光大。

甲必丹李公颂德碑

除了神主牌,青云亭还挂有李为经的画像,身穿蓝色的明朝大袍,戴着黑色的明朝帽,相貌堂堂,威严庄重。由于李为经为人“行己恭”“事上敬”及“养民惠”,因此他的事迹才会“脍炙讴歌,相传勿替”。李为经在明灭后仍然身穿明服,说明他仍为明朝臣民,不愿受异族统治的心态。后人为李为经所立的颂德碑仍然使用“龙飞”年号,若非他有拒绝外族统治的态度,至少表达了对“他是明朝人士”的尊重。李为经曾经3次试回返厦门。他1677年(康熙十六年)委派其长子正坤及诸弟侄返乡与叔叔李邦天商讨迁返厦门之事。后因“三藩之乱”不遂,返乡计划无望,才决定定居马六甲。

李为经以74岁高龄去世。长子李正坤与其叔叔从厦门回返马六甲途中遇难葬身大海,故次子李正壕得父荫,就任第四任甲必丹。又或因正豪后嗣李朝早逝,故曾其禄接棒担任甲必丹一职。笔者曾经到厦门曾厝港一带调研发现,李家与曾家比邻,皆修复了宗祠。曾厝港附近的山上还有刻有“陇西成界”的大石碑以及与“云峰祖墓”的族长老墓。从这些厦门原乡的遗迹可以推断,李家在明朝末年时曾经是地方上有影响力的大家族。

(三)甲必丹曾其禄(耀及)

据《曾公德颂碑》(龙飞岁在丙戌腊月谷旦,1706/7)记载曾其禄是“鹭岛曾家湾人也”;其神主牌则说他为“福建银同禾浦”人。“银同”其实是中国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之别称,明清时的“鹭岛”或“鹭江”,即今日厦门。曾其禄在家中行六,故也称“六官”。曾其禄的墓碑位于三宝山上,气势宏伟。他与妻子李淑惠合葬,无立碑年代及立碑者姓名。马六甲龙山堂的曾氏族人每年春祭都会到三宝山祭祀此墓,龙山堂以曾其禄的墓为曾氏“总坟”。

曾其禄的神主牌写道,“故明显考避难义士伯中曾公神主”。他或因明亡而不愿受清人统治,抑或为了避开战乱,或者曾参与反清复明革命,逃难南来马六甲。《曾公德颂碑》描述曾其禄曾经尽心援助移居到马六甲的华人,包括穷困的农民、穷苦而善经商但无资本的商人;对沉迷于赌博的人则设禁防;对逝世而无依者则买地替之下葬。

此外,《敬修青云亭序碑》(1845/1846)中也曾提及他曾捐金重修青云亭,营盖寺庙,尊崇佛教。青云亭有一幅于1705年所立的牌匾“青云古迹”据说是出自其手笔。青云亭中至今还安放着曾其禄夫妻的塑像,塑像大约30公分高,身穿明官服,一同坐在椅子上。

二、“龙飞”年号与“皇清”年号的墓碑

青云亭与三宝山有关明朝时期的墓碑与碑文并不多,目前至少上述3位甲必丹的神主牌、墓碑、颂德碑、及重兴青云亭的碑记使用“龙飞”年号。

陈达、巴素(Victor Purcell)等学者认为,“龙飞”代表“明遗民避用清纪年”;饶宗颐提出,“龙飞”是“为皇帝登极通称”,“未必有何寓意,无庸深求也”;张礼千提出,“明末义士...清朝年号自不愿用,于是取折衷办法,去明朝之年号,留‘龙飞’二字”。笔者认为,无论是吉祥或好日子之意,还是“反清意识”,两者并存不悖,而上述3位甲必丹之文物皆标示“龙飞”年号,具有明显的“反清意识”。

从什么时候开始马六甲的华人使用清朝纪年年号?青云亭内奉祀曾应芸(1703-1732)的神主牌刻着:“皇清”。这表示至少1732年已有人使用清朝年号。我们在三宝山发现3个雍正时期(1723-1735)的墓碑,其中一个只刻有“皇清”两字女墓主为吴慎慈的墓碑,立于“雍正乙卯年”,即公元1735年。这是目前所见马六甲清代古墓中最早刻有“皇清”字眼的墓碑,它显示1730年间马六甲华人已接受清朝皇帝的统治。

(摘编自《南洋问题研究》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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