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子泉,号谷口布衣,禾一了斋主人。陕西礼泉烟霞人。长期从事书画创作与研究,曾先后参加国家与省市各种展览。被咸阳市文联授予:2017年度“咸阳市徳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现为陕西省美术家协会会员、陕西省山水画研究会咸阳分会主席、咸阳市山水画研究会会长。
“六书”与“六法”刍议
季子泉
六书是我国古代分析汉字而归纳的六种条例。东汉学者许慎《说文解字》中谓六书曰: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它是前人归纳出的造字原则。六法是南齐谢赫《画品》中提出的中国画品评与创作总体标准。即: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这六条既是对绘画创作方法的具体要求,又是一个比较完整的绘画品评体系。
不同体系中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本质上却有很多相同点。
许慎《后叙》中云:“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又云:“文者,物象之本,字者,孳乳而渐多也。”即“文”和“字”两大类;象形、指事、会意,是对“依类象形”(后二者含有象形因素)的“文”的解说,假借、转注、形声,是对“孳乳渐多”的“字”的解说,前三者是“本于物象”,而后三者是以“文”为根而孳生的。
宋《郭思序》中云:“书,画之流也。”即书源于画。又云:“古文篆籀,禽鱼皆有象形之体,即象形画之法也。”象形取其象,会意重其意,指事是“视而可识,察而见意”。字之初以象形为主,在不断发展演变中,却以形声为主流。形声是义符和声符的组合,表意而表音。但以表意为主。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这几项几乎襄括了汉字的绝大部分,它们都以“象”,“意”,为本,虽为“用”而造,与艺术无关,但造字的这种“意象”审美思维,在几千年的发展历程中,顽强地发挥着古老而个性功能。
六法中的气韵生动,是绘画品评的最高标准,这个标准对汉字成熟后的书法品评仍然适合。气、韵既是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是“象”与“象外”的虚空的统一和谐中的精神气质。具体到笔墨上即“以笔取气”,“墨上观韵”。骨法用笔以对象的骨气、骨力、骨相结构所呈现的美质而用笔,这一用笔方法与书法用笔深层勾连。唐张彦远言:“骨气形似,皆本于立意,而归乎用笔。”有用笔,就有笔意,有笔意即有骨法。
字有间架结构(单字为小章法),整体布局(多字为大章法)亦有间架结构,那么绘画同样有“间架结构”“犹人之树骨,骨立而体势可定,血肉可附,神采可生”(潘天寿言)。骨法用笔,传移模写,经营位置,都离不开以“笔”写其骨,以“骨立其象,然后经营而布其意。”早期的甲骨文,金文,简帛书等即有分间布置的关系处理。后人又称“布白”。经营位置当重视“计白当黑”,是在平面上布局的一种空间分割,是一种意象的空间构造,这种空间构造始终遵从着中国最原始的哲学审美。汉字以及后来书法的平面布局,影响绘画在不断弱化其三维空间,使二维空间的平面样式成为中国绘画具有意象空间结构的审美主流。应物象形与六书中的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皆“本于物象”,“肇于自然”而“超于自然”,将自然界的实物,物化为美妙的造形,“立象尽意”。妙在“似与不似之间”,介于具象和抽象的中间部分,强调主观的“意象再造”,而达到“意与境偕”。随类赋彩,虽专指绘画的设色,但其赋彩方式中的“类”强调非随自然物象之色而赋彩,但求类似而己,这种主观的色彩观,与造字中的主观意象思维貌离而神合。
以意象审美思维方式的造字法,影响了后来的中国书法艺术,特别是“书写性”的笔法和“平面样式”等等,被纳入绘画中时,它直接提升了绘画的审美,并顽强地使之从自然物象中挣脱出来,并超越了具体自然物象的束缚,从而使绘画的“写意性”便突显出来,强化并助推了绘画的艺术性。
通过对六书及六法关系的分析和研究,追根求源,有助于对中国书画艺术特质的认知和把握,并从更加完善的文化高度来认识中国书画艺术的精神实质。既而守护中国文化艺术的本真,然后吸收外来文化的长处,最终完善自我并使其健康发展。
写此文正逢谷雨,《淮南子》记载:仓颉穷天地之变,仰观奎星圆曲宇宙之势,俯察龟文鸟虫之迹,指掌而创二十八字,惊天动地,天降谷雨,后人把这一天定为谷雨。中国的书画者敬仰以造字始祖仓颉为代表的古代圣贤,他们将“天人合一”宇宙观及其原始的哲学思维为中国艺术注入了文化基因,这种文化基因使中国书画艺术长生不老,永远行走在勃勃生机的路上。
丁酉谷雨夜 于禾一了斋灯下
{原文刊载于《中国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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