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的三个女人:不同的命运结局!结发妻子两次改嫁

第一个女人

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氏,她也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徽宗政和八年联系,这是依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惋惜此女不能守节忍耐艰苦,先后两次改嫁,《会编》卷二百七是这么描绘的:

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缺乏,恐全国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要录》也有类似的记载,卷120绍兴八年六月丁卯:飞之在京师也,其妻刘氏与飞母留居相州,及飞母渡河而刘改适,至是在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军中,世忠谕飞复取之,飞遣刘钱三百千。丁卯以其事闻,具奏:“臣不自言,恐有弃妻之谤。”诏答之。

先说这则记载的真伪吧,台湾方面的岳飞研讨专家对此条记载持伪造的意见,理由是秦桧当权今后,尤其是岳飞身死今后,秦桧指使其子秦(火喜)大肆篡改初始档案,对岳飞进行进犯与诬蔑。并且岳飞家谱中也底子没有记载过这个刘氏。

内地方面则彻底肯定此条记载的真实性,由于李心传在编写《要录》的时分,早年亲自看过岳飞的上奏,事见《要录》卷8建炎元年乙亥注。已然亲见岳飞的上奏,这件事的真实性自然是不容置疑的。况且当本来大家遍及对妇人改嫁持宽恕情绪,秦桧犯不着在这些末节上诬蔑岳飞。

接着来八卦岳飞的情绪。

会编的记载对比翔实:韩世忠告诉岳飞他的结发老婆嫁给自个手下的一个押队,让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快点来接结发老婆回家吧。岳飞听到王忠臣的密报后,不作答复。成果被韩世忠这个大嘴捅到了皇上那里,岳飞无可奈何上奏说:“最初渡河的时分,把老婆留在家中服侍老母,没料想这厮竟然改嫁两次,我真是切骨恨之呀。现已派人给她送了五百贯,来协助她家用,恐怕全国不知道这件工作的原委,(以免有扔掉老婆的谤言撒播)。”

韩世忠只说岳飞的前妻嫁给了一个押队做老婆,岳飞竟然知道她早年两度改嫁,这消息是从何而来?耐人寻味呀。假如是在韩世忠告诉之前,则阐明岳飞恐怕一向在留神自个前妻的意向,仅仅一向隐忍不发;假如是在韩世忠告诉今后,既是切骨恨之,竟然还去探问前妻改嫁几回的八卦新闻,嗯,感受岳飞也是八卦爱好者呢。但是,不管之前今后,这么的行为恐怕是能够扣上“余情未了”这顶帽子的。

但是,毕竟是她先负了他,像岳飞这么血性的男人,对于这么的女性是是可忍,孰不行忍的情绪,所以面临皇帝陛下的促成,也只有硬邦邦的“切骨恨之”四个字加以回复。多少旧日耳鬓厮磨相敬如宾的往事,都由于这个女性的变节化作子虚乌有。唉,谁说英豪无情,英豪有情,这情愈真也就愈烈,容不得半分踏错行差。这个狠心扔掉自个儿子的女性,实在是无福消受这番情真意切呢。

或许刘氏就像金庸笔下的马春花,身为一个农妇却有几分美丽的姿色,所以被一个天孙贵胄看上,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悄悄的逃离了贫穷的家庭,投入天孙令郎的怀有。但是那个令郎,也不过是将她当作玩物,容易的扔掉了。她终究仍是再次落入了通俗易懂的手中,继续过着穷困的日子。仅仅,在接过那五百贯的巨额资助时,不知她的心里是不是有不甘与羞惭……再八卦一下韩世忠,韩世忠与岳飞修好于绍兴五年平杨么今后,绍兴八年的时分上奏,应当不存在陷害岳飞的意思,相反或许仍是一力为岳飞考虑的行为呢。仅仅韩世忠这个大老粗事前没有做好调查研讨,不知道这桩公案的来龙去脉,成果碰了一鼻子的灰。不过,他所以如此做,也或许是受了岳飞别的一件风流韵事的启示,知道岳飞是个情深意重之人,刚才做出这么的行为。那件风流韵事是什么?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六八:“(绍兴三年九月庚申)飞养子云尚年少,上亦已战袍、戎器赐之。“《宋史》卷三六五《岳云传》:“云,飞养子。”以上两条为岳云是“养子”的记载。《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飞长子左武大夫、忠州防护使、提举礼泉观云坐与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秘要事。”此处又称岳云为长子。《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一二《岳少保诬证断案》:“岳飞次男岳雷系同岳飞一处送下。”据此刑案原件,岳云亦应为“长男”。《金佗粹编》卷一三《先兄甫等复官》:“据故枢密岳飞男云妻巩氏状:‘伏睹(绍兴三十二年)十月十三日同奉圣旨指挥,故岳飞与追复元官,以礼改葬;访求这今后,特与选用。氏故夫云见有男二人:甫二十五岁,申二十二岁,女大娘二十四岁……见在潭州同居,并系枢密亲孙……”

可知岳云确系岳飞亲长子,然应为岳飞前妻刘氏所生,故或疑为“养子”。”从岳云妻巩氏所言,岳云自然是岳飞亲子无疑。记载岳云为养子的《宋史》和《金佗宗谱》在关于岳飞、岳云的记载都首要渊源于岳珂所著《金佗粹编续编》,或由此形成后人误解。

但是《金佗粹编》最早的前二十五卷于宋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刊修了毕”,而巩氏提及“并系枢密亲孙”(早年后文看,似还有着重之意)的申状写在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所以能够在必定程度上推测,岳云为岳飞养子的说法在《金佗粹编》成书曾经,甚或许是岳云身前就已存在。综上所述,岳云自然是岳飞亲子无疑。(此处引述论证相同来源于网络,但其引证史料可信无误,应予采信。当然,这种阐明文字恐与民间传说、戏剧、评书之类相冲突,请广大读者自行辨别)

第二个女人

这件风流韵事发作时代不详,约在绍兴五年平杨么今后,绍兴七年淮西叛乱之前(由于黄纵在这个期间出任的岳飞主管机宜文字),事见《金佗稡编》卷9《遗事》,而遗事的记载又是引自《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业绩。工作经过是这么的:

公家素无姬侍,先父被檄差出,远方妄传公纳士族之女认为妾。先父以告,公曰:“四川吴宣抚尝遣属官来议军事,某饭之,彼惊奇某之萧瑟,归言於吴宣抚。吴乃以二千缗买一士族女,遣两青鸟使妻送来。某令其立于屏后,告之曰:『某家上下所衣麻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否则,不敢留。』女乃吃但是笑,某曰:『如此则不行留也。』遂遣还之,初未尝曾见其面也。”

翻译过来即是:岳飞家里历来没有姬妾服侍,有一天黄纵出门干公务,(这家伙相当于岳飞的机要秘书)传闻岳飞纳士族之女为妾的风闻。黄纵回来今后赶忙问询岳飞,岳飞说:是有这么回事,四川的吴玠(另一中兴名将)派人来我这儿谈论军事上的工作。我请他就餐,他惊讶于饭桌上的萧瑟(也即是没有歌伎之类助兴了),回去就告诉了吴宣抚。

翻译到这儿,需求稍微了解一下宋代习尚,据《宋朝现实类苑》卷42记载,石曼卿赴豪门宴会,酒菜并不放在桌子上,而是一妓捧着一个盘子,轮番上来敬客。所以就餐的时分每个人前面都是一溜艳妆美人,该是多么赏心悦目大畅人心呢。就算岳飞没有这么奢侈,最少总要有一个色艺齐全的到会陪酒吧,但是竟然没有一个人!所以吴玠认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花费两千缗(贯)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给岳飞。岳飞也绝,他知道这工作后,没有见这位名姝,仅仅让她立在屏风后面,告诉她:咱们家上上下下皆穿麻衣,吃的也仅仅咸菜粗粮,您要是能和我同甘共苦就留下吧,如若否则,仍是请回吧。那个女子吃吃的笑了,岳飞就把她打发回去了。

看看岳飞对自个身边女子的请求--“同甘共苦”,不是把女子当作玩物,而是当作情投意合的革新伴侣,假如没有一起的寻求,宁可放弃他人白白赠送的美人!这在那个时代实在是难能可贵的,身为岳飞的老婆实在是十分夸姣的工作。韩世忠大约即是受这个工作的启示,才管起了岳飞的闲事。但是他老先生也没有事前探问清楚,刘氏是个什么样的人,难不成原配就必定都和秦香莲似的委曲求全了?这个刘氏但是和那个士族女子相同的品性呀!

话说回来,岳飞有了刘氏的前车之鉴,这回赶开这个美人也即是情理当中了。现已受过一次损伤了,不能再受第2次损伤,岳飞赶开美人的时分,心眼里估量正琢磨着刘氏呢,呵呵。瞧刘氏改嫁对岳飞的影响有多大。

第三个女人

八卦了两个与岳飞有缘无分的女性,接着要说的即是与岳飞“执子之手,与子携老”的李娃了。哦,假如没有那场冤案,信任他们俩是能够完成事间最浪漫的事--彼此看着渐渐变老的。

李娃在岳飞孙子岳珂编的《鄂国金陀稡编》中是有列传的:李氏,名娃,字孝娥。奉其姑有礼度,又能筹理军事。先臣出军,则必至诸将家,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在宜兴日,先臣尝召至行在,部下谋叛,李氏得之,不言。一日,会诸将于门,坐告之,捕斩叛者,一军肃然。

《金佗续编》卷一三《先祖妣李氏复楚国夫人告》这么描述李娃:前楚国夫人李氏柔洁认为质,俭勒而自修,处安荣不闻骄妬之愆,居祸患不改幽闲之操。据王曾瑜先生考证:李娃在建炎四年居宜兴,生岳霖,则应在建炎二,三年间嫁岳飞。她比岳飞年长两岁,嫁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嗯,好了,这三条记载归纳一下,足以证实李娃是个特殊的女性。先说此女嫁岳飞的时分竟然现已有二十八、九岁,宋代女子多于二十岁之前出嫁,二十岁今后出嫁的也有,但是状况就对比特殊了。一种是一等人家的女子,知书识礼,被自个的父母视作摇钱树待价而沽,成果沽来沽去辜负了芳华时光。这么的女子大多才貌双全,身世不高不低的对比为难。别的一种女子则是--改嫁的!假如李娃真是改嫁的,则足以阐明此女颇有手腕,能够在浊世当中捉住现已握有一方兵权的将领,不是一件简略的工作呀。别的,也足以证实岳飞不是只垂青女性贞节的伪君子。

接着发作的工作就更不简略了,岳飞不在军中,李娃传闻岳飞的某个部下计划谋叛,一声不吭。直到安置稳当才齐集诸将,当众宣布了调查成果,将毫无防备的叛将捉住斩首。这彻底是女中诸葛的风仪吗。缜密也在《齐东野语》中八卦这位巾帼英豪:

有一天岳飞出动军队,留在后方兵营的李娃,传闻岳飞打了败仗,就匆促指令一位亲将带兵救援,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分,岳飞取胜而归,他惊讶的问这名亲将怎样回事。亲将说,奉夫人的指令去救援太尉。岳飞闻言大怒,你怎样能够遵从他人的指令,所以把这么亲将斩首示众了。

不去管这则史料的真伪吧,由于《齐东野语》是在宋末写成的,能有这则风闻,最少阐明李娃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多少是有几分威武男儿风,且颇有管理才干的一个女性。但是,或许正由于如此,岳飞才对李娃严加约束,后来就只许她“抚其妻、子,以恩结之,得其欢心”了。呜呼,宋史上少了一位梁红玉般的奇女子,泪奔之……

至于流放日子中的李娃,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二十一年间李娃带领岳飞的后代在岭南苦度日月。他们遭受的是对流放人最为严峻的编管刑,严厉约束人身自由,需求没月到监管人处呈身。在这么的境遇中,能够“居祸患不改幽闲之操”,真是大有王光美的风貌。假如换成刘氏,还不知要怎样样泪奔呢……

当然,李娃除了有这么多夸姣的品分外,还相当女性化,也即是很有女性味。经过岳飞的一通怒斥,咱们能够约略领会到李娃于层层重压下的温婉细腻的女性风貌。

宋朝的穿戴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其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困苦大众没有才能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布衣的代名词。岳飞素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他看到李娃穿戴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级的绫罗,岳飞现已很不高兴,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从此今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业绩。)

这么一个极品女子,真不知道岳飞是几世修来的福分,要是换作刘氏,不知道要泪奔加裸奔多少次了。但是,和岳飞在一起她真的夸姣吗?在岳飞逝世后的三十五年中,当她以高雅的姿势笑对人世间至深的黑暗与磨难时,她是不是真的无怨无悔?八卦了这么多,最终再说说宋人对妇人改嫁的观点。

基本上,在岳飞日子的时代,改嫁是十分往常的工作。女性自个置下的田产宅第,离婚的时分还能够带走,并且,法令也并不制止妇人改嫁,尽管也不鼓舞。不过想想,即便到今天,咱们的社会也没有鼓舞离婚的法令,宋代的法令条文现已能够算宽松了。至于离婚今后,假如她在前夫家留下一个孩子,又在后夫家生下一个孩子,是能够承受两边的供养的,呵呵,比起明清实在是宽松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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