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女子被迫用一条长长的布条紧紧地将双足裹住,借以改变脚的形状,使之以畸形的方式长成不过三寸的模样,这就是所谓的"三寸金莲"。时至近代,这种对女性身心摧残的陋习才被彻底废止了。
缠足始于何时?这一问题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有的人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妻,而涂山氏女是狐精,脚很小。也有的人说,商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但由于脚没有变好,只好用布帛包裹起来。由于妲己很受纣王恩宠,宫女便纷纷效仿,也把脚裹起来。但这些都只是神话传说而已。
有人认为,缠足始于隋。相传隋炀帝在江都出游时,征选上百名美女为其拉纤。比如有一个叫吴月娘的,用长布条将父亲特制的一把小刀裹在脚底下。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每走一步就会印出一个莲花印来。隋炀帝见了很是喜欢,就召她近前来。吴月娘突然抽出刀来刺向隋炀帝,但可惜只刺中了手臂。行刺不成,吴月娘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凡裹足女子一律不得入宫。但是,为了纪念她,纷纷裹起脚来。于是,裹脚形成了一种风气。
还有人说,缠足始于五代的唐。那时,南唐李煜的嫔妃窅娘能歌善舞。李煜专门制作了6尺高的金莲,并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弯曲呈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为优美。
后经考证,在宋朝的时候,裹脚才开始盛行。但是,当时只有上层社会的女人才可以缠足,缠足者只是把脚裹得"纤直",称为"快上马",与后世的"三寸金莲"并不相同。
明代是妇女缠足的兴盛时期,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清代,妇女裹脚达到前所未有的地步。女子脚的形状和大小,成为评判女子美丑的重要标准,甚至还会直接影响到她的终身大事。
有人说南北朝潘妃赤脚走在金色的莲花上,犹如“步步生莲”,但这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的说,是五代的窅娘在莲花台上跳舞,得"金莲"之名,这也不是指窅娘的脚。
当前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金莲"跟佛教有关系。以"莲花"作为妇女小脚之名是一种美称,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脚站在莲花上的,这或许是金莲的由来。
而被称为"金莲"则主要是由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人们喜欢用"金"字修饰贵重或美好的事物,是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后来民间约定俗成:脚三寸为“金莲”,四寸以内者为"银莲",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金莲变成了裹脚的雅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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