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玄一
群婚杂交
这是最为原始的婚姻状态。具体细节,请各位读者脑补,小编在此就不细说咯。
血缘婚和血缘家庭
血缘婚已经摆脱了原始的婚姻杂交状态,进入了群婚的早期阶段。血缘婚状态下的婚姻只能在同辈之间进行,排斥父母和子女间的婚配。由这样的婚姻关系结合成的社会组织称为“血缘家庭”。
血缘婚和血缘家庭的出现是人类婚姻形态的一大进步。
族外婚
族外婚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
随着定居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近亲结婚产生的不良后果,逐渐对婚姻从习惯上进行了限制,禁止同胞和旁系的兄弟姊妹间的通婚,而实行某一氏族的男子结婚组同另一氏族的女子结婚组互相通婚,这种婚姻关系就叫做族外婚,
族外婚有助于人类的发育繁衍,也加强了通婚氏族之间的联系。
对偶婚
对偶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不稳定的婚姻结合,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主夫”,不是独占的同居。在对偶家庭里,男子从妇而居,所生子女属于女方所在的氏族,它是氏族公社时期的主要婚姻方式。
对偶婚是比较松散的暂时性的结合,是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婚姻形态。
一夫一妻制
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由对偶婚发展而来。它产生于父系氏族社会,表现为妻子从夫而居,世系按父系计算,财产由父系继承。一夫一妻家庭的出现,是父权制确立的标志。一夫一妻婚姻具有独占性质,婚姻关系更加牢固持久。但是由于男性财产权和社会地位高于女性,父系氏族社会形成的一夫一妻制从开始就具有特殊的性质,它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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