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大贪腐案,刘青山张子善当时究竟贪污了多少钱?

1949年3月5日至13日,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毛主席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报告。在这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会上,毛主席要求全党同志“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虽然有了毛主席多次的提醒和战争洗礼,但还是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出现了生活堕落腐败的现象。而这其中以刘青山与张子善两人为代表。

刘青山,被逮捕前任中共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子善,被逮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两人曾在战争岁月都为中国革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最后却腐朽堕落成人民的罪人。那么作为新中国反腐败第一大案,两人究竟贪污了多少钱呢?

据调查资料显示,从1950年至1951年这一年中,两人利用自己的职权,贪污和挪用公款总计高达171亿6272万元(注:旧币)。做个具体的对比,大家就能感受到两人贪污的详细情况。

1948年12月1日中国第一套人民币它与现在的比率是10000:1,也就是说两人当时贪污的公款约171.6万元。可能很多人认为这不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但大家要知道当时两人所处的时代,国家百废待兴,经济发展刚出于起步的阶段,那么两人贪污款项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如果按照建国初的物价水平来计算,两人贪污的款项能购买粮食2000万公斤;可购买棉布800万尺,用这些布匹可以整整装备50万人。另外如果用这些钱可以在当时购买近一顿重的黄金。

1951年11月,河北省委根据调查的结果向华北局提出了对刘青山、张子善两人的处理意见,由于当时两人多次暗中阻挠案件侦破工作。11月29日,一份标注有四个字母A的特急电报,由华北局呈达中共中央毛主席案头。

当毛主席看到电报后极为震惊,随即批示“传阅周、朱后尚昆办”。当时由于国家法制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于是华北局方面向天津地委征求大家的意见,结果八位委员提出对两人执行死刑,同时参加讨论的552名干部中有535人同意判处死刑。

最后毛主席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同意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刘青山、张子善两人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的公审大会在河北省保定市体育场举行,现场涌进两万多名保定市当地群众。在公审大会之前,有人鉴于两人在战争年代的贡献,向党中央毛主席求情。

但毛主席回复道: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有可能拯救20个、200个、2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公审大会结束后,刘青山、张子善两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临刑前,张子善看到记者的相机对准自己时,他呜咽着说:“照吧,照个相吧,最后一张了,让后人受受教育。”而旁边的刘青山则长出一口气,眼圈发红,随即将脸扭向一边。

张子善又大声说道:“枪毙我一个人吧,枪毙我一个人吧!留下青山。”刘青山则大喝一声:“孬种!枪毙我,可以教育更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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