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时期驻京办古已有之,在唐宋两代叫进奏院。不过在古代一般只有省一级单位才有设立驻京机构的资格,进奏院在唐中期出现一般由政府设立的道或节度使的藩镇派出费用也由地方承担。由于唐中期以后地方节度使独揽军权、财权皇帝也忌惮三分,因此其驻京办也受到重视。那时进奏院设在皇城要地占地面积在1100平方米左右,鼎盛时期进奏院长官竟拥有副宰相的地位。唐后期甚至出现地方驻京办人员暗杀京官的情况,到唐朝后期这种进奏院在长安多至50多个。为了获取中央的情报进奏院获得了地方提供的充足经费,甚至承担起银行、汇兑的职能。从唐宪宗时开始各地在京师的商人将售货所得款项交付各道驻京的进奏院,由进奏院开具文牒或公据,一联交给商人一联寄往本道。商人无论是由地方前往京城还是由京城回到地方,身上都不用携带大量钱币可以轻装赶路,到了再兑现类似于今天的支票。从宋太祖开始进奏院的官员改由中央委派,主要职能是向地方传达中央的政令。宋代进奏官员最多时有一百多人,他们的主要经费是皇帝划拨的,其中最大的一块是镂刻雕版的费用。这些进奏官员定期把朝廷政令刻成雕版由驿马送到地方,然后印成纸张文本给地方官观看这也是中国早期的时政类报纸。由于邸报印得太多太滥,甚至出现宫中私人生活泄露的情况,有进奏官因此受到处罚。而进奏院也成为唐宋两代地方官员与京官和京城名士的社交场合,宋代就出现过以惩治腐败为名打击在进奏院内集会的士人的情况。由于在进奏院里激烈地议论朝政,公元1044年北宋著名诗人苏舜钦与其馆阁同僚被北宋朝廷的官员盯上了。苏等人把进奏院日积月累的废纸出售,建立了一个小金库,用鬻故纸公钱召妓饮酒结果受到严厉查处。进奏院在元代被废止,但地方官员进京为各种事项活动的历史在明清两代从未结束过。近代以来地方政府驻京机构也得到了蓬勃发展,由于现代人口的激增,一些市、县的人口和经济总量,超过了古代一个省的实力因此这些地方为了自身发展,也积极在京建立驻京机构。可见古代有些制度存在一定问题,而现在确实是为人民为国家发展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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