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重宝背宝源当十母钱,清代沿袭明制,在工部和户部分别设立宝源局和宝泉局,并在各省设立铸局。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 规定每省只设一局,并统一将各省局的名称以 “宝”字为首,次用本省一字如浙江的称“宝 浙局”。各省设立的铸局存放增减频繁,先后 设立的达五、六十所。至清光绪年间,仅存北 京的宝源、宝泉两局,外省铸局相继停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宝源局裁撤。宣 统二年(1910年)宝泉局也被裁撤。
“咸丰重宝”背宝直当十铁母,宝直局,清朝的一个铸钱局,乾隆十二年(1747年)设立于直隶省省治保定府,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裁撤,历时一百五十余年,经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同治和光绪等六朝。道光九年(1829年)之前,宝直局停铸不多。
近年来,钱币收藏急剧升温,收藏群体进一步加大。钱币作为日常生活的流通货币,历朝历代均有铸造,其铸造权一直掌握在官方手中。由于朝代更替,有的铸造量大,流通时间长;有的流通时间短,铸造量小。在清朝,满清入关后,在京城内设隶属户部的宝泉局和隶属工部的宝源局两个中央造币局。
面文“咸丰通宝”,大多楷书直读,背左满文“宝”,右满文记局,计有:“宝泉、宝源、宝直、宝蓟、宝德、宝河、宝济、宝晋、宝陕、宝巩、宝苏、宝浙据、宝昌、宝福、宝台、宝武、宝南、宝广、宝桂、宝川、宝云、宝东、宝州、宝黔、宝伊、阿克苏、喀什噶尔、叶儿羌、库车”共29局。
由于钱币在历代就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故在各个历史时期均有仿冒钱币出现,如何鉴定其真伪难度较大。鉴定真伪一定要从钱币的形状、质地、包浆、文字和制作工艺等诸多方面来识别。每一时期的钱币,形状、质地和文字都有其独特的风格和特征。各个历史时期的铸造工艺不尽相同,仿冒者不可能完全把握。钱币的价值如何,要看钱币的年代和存世的数量多寡来确定。钱币不仅有经济价值,更有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而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又直接影响着经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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