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种刑法,犯人宁可砍头,也不愿受刑,太侮辱人

中国古代奴隶社会,流行着5种刑法:墨刑、劓刑、剕刑、 宫刑、大辟。这5种刑法,一个比一个残酷,犯人一听魂都吓飞了。今天就说说墨刑,墨刑又称黥刑、黥面,用大白话说就是在罪犯脸上刻字。

很多人会说,这也比其他刑法好受啊,其实不然。在古代,流行着有这样的说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砍头不要紧,可在脸上刻字,那可是奇耻大辱了,走到哪带到哪,谁都能看到,挥之不去的,他人见到脸上的印记,好像在说,我是罪犯,不要与我交往。

因为那时候的医学技术不像现在发达,不可能去掉。“墨,黥也,先刻其面,以墨窒之。言刻额为疮,以墨窒疮孔,令变色也。”当时行刑工具是锋利的刀子在脸上刻字,后来到了明清时候,行刑工具改用针刺。

黥刑被现代人知晓,要从水浒传说起,及时雨宋江、豹子头林冲都受到过此刑。

武则天执政时期,上官婉儿因违反圣旨,就被其执行黥刑。可一个妙龄女子,收了此刑后如何见人呢。绝顶聪明的婉儿想到了在当时看来很好的办法,即在脸上画梅花,遮盖脸上的印记,这朵梅花着实让婉儿增添了异常的妩媚。

清朝史话墨刑也是因人而异,满族人,犯事轻了不刺,犯的中了,刺手臂。汉族人就没有区别了,统一脸部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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