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丞受贿五两银子,靴子一双,朱元璋如何处置?大臣:你太严厉

朱元璋出身贫寒,他放过牛也当过和尚,因为从小见惯官吏们漠视民间疾苦,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因此他对贪官污吏十分痛恨。这也让他成为中国历史上肃贪力度最大的皇帝,不管官员贪污的金额多寡,一律以严厉手段处理。

明朝初期,身为户部尚书的郭桓,利用职务之便,在收浙江秋粮时,与其他官员勾结贪污下朝廷一半的税粮。另外,还向浙江各府索要大量钱财,并侵占犯罪官员的田地,这些田地的税粮也一粒没上交,全部装自己口袋。贪污的数额接近洪武年间一年的税收,称得上是胆大包天的巨贪了。

朱元璋怒不可遏,下令彻查。一时间,从中央到地方,牵连出数万人,全国各地的富商大贾或被抄家,或被灭族。因郭桓一案,处死的不下五万人。因为牵连甚广,有许多大臣私底下议论,说朝廷罪人,玉石不分。而朱元璋听到这样的风言风语,专门写了一文反驳,意思大致是:

你们看到我处理贪官时,觉得我太过严厉小题大做,于是有人动了恻隐之心,替贪官求情。可是为什么,你们不看到贪官在侵占民财时,对老百姓有一点恻隐之心?要是在那个时候,你们对老百姓有一点恻隐之心,在他们搜刮民财时,出面阻止或者举报他们,这才是最大的善心吧?当时视而不见,事后说三道四,你们跟贪官有什么区别?

其实,在朱元璋当政期间,除了这些贪污金额巨大的官员会受到严厉惩处外,一些只收受小恩小惠的官员,也难逃被处死的下场。

据《明史》记载,一县丞受钞六十五贯(一贯是一千个铜板),白银五两,皂羊皮靴一双,被朱元璋处以绞刑;另一县丞收受罗、绢、布共十匹,钞八十贯,被处凌迟;一御史私下受钞四十贯,衣服两件,靴一双,被流放;这样的例子,在朱元璋时代数不胜数。

要说这些官员,也真的很没出息,几件衣服,一双皮靴他要,乡间一只鹅,一壶酒他也要,还因此受到严厉的惩罚,甚至掉了脑袋。他们要是知道,明朝后期有贪污金额动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大手笔,该有多冤枉?他们贪的这一点点东西哪里算贪污?

几乎所有的贪官都抱有侥幸心理,觉得自己干的那些事情别人不会知道,即使知道了还有上面的官员护着。可是,他们不知道朱元璋对贪官的深恶痛绝,他在位三十年,就跟贪官斗了三十年。即使在别人看来,他不通人情手段残忍,但也许站在朱元璋的立场,不放过一个贪官,相当于造福一整个县的百姓,舍小家保大家,为何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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