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老子的治国思想,最高明者与最次者的区别是什么!

《道德经第十七章——淳风》原文: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之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有不信焉。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意译:最高明的治理者,实行无为的道治,不言的教化,人们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治理者,实行的是仁慈之治,人们亲近他,赞誉他;再次一等的治理者,实行的是法治,人们畏惧他,躲开他;最差的治理者,实行暴治,人们轻慢他,污侮他,讥咒他。如果统治者诚信不足,人们]就不会相信他。统治者应该慎言谨行,无为而治,这样,事业能够成功,万物会变的井然有序,而百姓也会说:我们原本就是这样。

本章老子通过对四种社会治理的对比,阐述了他自然主义的政治理想,其目的就是要建立起一种自然和谐的社会秩序,让天下百姓过上自然无为的道境的生活。体现了老子深层的民生思想。

本章老子首次提出了“自然”的概念。老子的“自然”,不是我们现代观念中所说的大自然,而是指万物原本的本然状态,万物的自然而然,这其实是对道的另一种表述,也因此,《老子想尔注》说:“自然者,与道同号异体。”河上公说:“道性自然”,指出了“自然”是道的属性,在某种程度上可指称道。老子认为,万物都有其自然的天性,都有其自然生长的律则,无需人为去左右,万物回归自然,便是又对道的归,便是归根复命,而回归自然的方式是通过无为。由此看来,自然是老子的最高价值观,而无为是实现其价值观的手段。评判事物的优劣,老子主要是看其是否做到了自然、符合自然、回归自然。.

就社会治理而言,老子认为,最好的模式是“太上,不知有之。”太上就是至上,就是最好。这种社会治理模式的特点是,作为最高统治者清静自然,端拱无为,不扰民,不发号施令,纯任百姓自然生活。这种生活,《庄子·马蹄篇》给我们作了生动的描述:“当是时也,山无蹊隧,泽无舟梁,万物群生,连属其乡;禽兽成群,草木遂长。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与万物并,人与万物融为一体,太和止止。这种至德之世,实是老子推崇道治的结果。

次一等的社会治理是“亲之誉之”;这实际上就是孔孟的仁义之治,其特点是提倡仁爱,实行伦理教化,完善社会道德秩序。对这种社会治理,苏辙在其《老子本义》注中说:“其德可怀,其功可见,故民得而亲誉之。”仁治社会是大道废弃后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因其德其功可怀可见,百姓还能接受,故对统治者亲之誉之。再次一等的社会治理是“畏之”;这其实就是法制。法制是道德的最后底线,封建时期的法制往往参入了很大的人治的成份,故这种社会治理的特点往往是刑不上大夫,统治者利用职权压迫人民,实行专制,虽对社会有某种程度的控制和威慑力,但没有亲和力,故民众只有“畏之”;最糟糕的社会治理是暴治,其特点就是秦始皇贯用的盘剥与压榨,徭役与苛税,流放与酷刑。统治者无德无能,只有私欲,民众对他只有轻蔑、讥讽和讥咒。很显然,从以上四种社会治理的对比中,只有第一种“太上,不知有之”符合老子自然价值观的取向,因为这种自然无为的生活,是人的自然天性的绽放,是一种契入道境的生活。也因此,老子渴望天下百姓能回归这种“天下太和,百姓无事……·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于我何有哉”(《帝王世纪》)的自然无为的生活。尽管我们知道老子的这一愿望在封建专制时代无法实现,但我们仍然感受到了老子自然主义的治理理想中涵藏着的对民生的深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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